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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企业突破700家 IPO重启时间或迟于预期

2013年07月03日 07:43   来源:国际金融报   宋璇

 

 

 

  7月夏日炎炎,然而,对中国股市来说,却是个十足的寒冬,特别是停发多时的IPO市场,它的开闸依然让市场望眼欲穿。虽然经过此前的财务审查,IPO堰塞湖的“蓄水量”也由800多家下降到目前的700家,但对许多投资者来说,这些企业仍像吞噬资金的黑洞,担忧一旦IPO开闸,将成为打压股市的重头力量。如何消化,何时消化,将成IPO市场的最大考题。

  “今年年初,IPO申报企业一度接近900家,经过一轮财务核查之后,269家终止审核,IPO堰塞湖的水位退掉了1/3。不过,随着财务核查运动的结束,IPO申报回归常态,排队企业的数量呈现缓步回升态势。上周,IPO申报企业数量突破700家。

  两年前曾二次上会被否的创业板企业苏州恒久光电此次又重新出现在中小板申报企业名单中。”

  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布已接近一个月,业内预计7月中旬前新办法就将颁布实施。与此同时,长达5个月的财务大核查上周末也落下帷幕。

  IPO迟迟不开闸,但企业融资需求却并未停滞,IPO申报企业开始逐步回升。

  “从某种程度来说,IPO重启的一些主观条件已经渐入佳境。新办法正式公布、第二批财务核查结果公布之后,IPO重启也就只欠‘东风’了。”南方一家券商投行保代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

  申报回暖

  排队企业突破700家

  今年年初,IPO申报企业一度接近900家,经过一轮财务核查之后,269家终止审核,IPO堰塞湖的水位退掉了1/3。不过,随着财务核查运动的结束,IPO申报回归常态,排队企业的数量呈现缓步回升态势。上周,IPO申报企业数量突破700家。

  中国证监会公开披露的信息显示,6月21日至27日期间,又有23家公司的首次新股发行申请被证监会受理。至此,拟IPO排队企业数增至715家,其中沪市主板市场164家,深市中小板298家,创业板253家。

  终止审查方面,今年年初申报创业板上市的,但在3月末终止审查的新疆美克化工在6月23日刚刚转投沪市之后,戏剧性地在上周又出现在终止审查企业名单中,该公司的保荐人为安信证券。

  上周新增的23家公司中,沪市主板5家,深圳中小板和创业板各9家。

  值得注意的是,两年前曾二次上会被否的创业板企业苏州恒久光电此次又重新出现在中小板申报企业名单中,苏州恒久光电与资本市场渊源颇深。2010年3月,公司拟于创业板上市,但在上市前夜因核心专利失效问题被撤销发行;3个月后公司二次上会再遭否决,同时由于信息披露失实,相关券商、律所和责任人受到证监会处罚。此次苏州恒久光电不仅改投中小板,保荐机构也由此前的广发证券变更为中国银河证券。

  23家申报企业中,国金证券的项目较为集中。国金证券一举拿下了3家中小板企业,分别是从事租赁和商务服务的成都富森美家居、从事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的深圳深赛尔、从事特殊设备制造的深圳和科达。此外,还有创业板从事特种功能材料制造的山东昌润钻石。

  宏源证券、中信建投和中金公司则分别有两个保荐项目申报,分别是沪市主板企业的北京碧海舟腐蚀防护工业和青岛武晓集团;创业板企业的苏州世名科技和北京辰安科技;中小板企业深圳名雕装饰和创业板企业中科创达软件。

  此外,还有长城证券、中信证券、安信证券、海通证券、招商证券、国泰君安、东北证券、申银万国、华泰证券、瑞银证券和兴业证券等券商均有项目进行申报。

  改革新规

  7月中旬或出炉

  “新股发行不能长期停滞,企业融资是正常需求,如果再不开闸,IPO排队数量又会越积越多。”上述南方投行保代表示。

  新股发行改革新规出台被看作IPO开闸的必要条件。《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于6月21日结束反馈意见。业内人士预计,7月中旬办法就有可能发布。

  在6月18日召开的新股发行改革培训会上,证监会副主席姚刚表示,IPO体制改革公开征求意见,收到了2000多封邮件,超过了以往的数量。集中的意见主要是审核权还在证监会;发行条件修改没有涉及;发审委制度没有改。

  姚刚表示,上述三条的修改需要修改证券法,因此,在证券法未修改的情况下,不能违背法律做事,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尽最大的努力推进市场化,提高各环节的透明度,同时根据中国证券市场的特点,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和责任追究,进一步加大对中介机构责任的追究,对上市公司高管增加了一些有约束的安排。

  “从监管层的表态来看,正式发布的改革办法不会与征求意见稿有明显出入,虽然不及大家最初的预期,但从给予券商自主配售权利,以及近期的打击市场违规行为的力度来看,证监会的定位和思路已经逐步明确。”华东一家券商高管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今年的陆家嘴论坛上,监管机构对于注册制的表态让业界看到一些崭新的变化。

  证监会办公厅副主任江向阳在陆家嘴论坛发布会上表示,正在研究新股发行注册制改革,实行这一改革还需要创造进一步的条件。

  江向阳表示,新股发行注册制度目前正处在征求意见汇总和研究过程中,会针对征求意见进行考虑和研究。从发达国家实践来看,有些是交易所审查,有些是证监会审查,有些则是两者结合,但都要经过认真的审核。不论是哪种形式,都必须坚持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确保企业公开透明真实的披露信息。即使是实行注册制的市场,对新股的发行审核也是非常严肃的,并非只是简单的注册。

  上述投行负责人认为,谈注册制可能还为时尚早,中国改革一直沿袭渐进路线,资本市场改革也无出其右,只要有改变,且改革方向正确,改革方式行之有效,总比不变要好。

  十项工作

  新股重启或延后

  长达5个月的财务大核查在上周末落下帷幕,外界也在等待证监会公布第二阶段的核查结果。这之后,市场最为关注的是IPO重启时间点和首家发行企业。

  对此,上述投行负责人表示:“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政策和IPO财务核查,都有可能在7月中旬明确,但按照证监会对细节工作的要求,开闸时间肯定会延后。”

  在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培训会上,证监会发行部主任刘春旭表示,针对征求意见稿,发行部还有十项工作:修订发布《证券承销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信息披露规则修订、对如何抽查底稿进行制度规定、对保荐办法修订、拟修订首发办法、IPO企业需满足7项条件、招股书预先披露时点提前、审核流程和审核状态要做微调、推出首日停牌机制。

  “十项工作落地后,需要一定时间。此外,要满足获得批文的7项条件,也需要时间。”上述保代说。

  刘春旭表示,新股要获得批文需要满足以下7个条件:财务资料在有效期内;履行完会后事项程序;落实意见中对发行人相关当事人按章程等做完必要的承诺;无未办结信访事项;纳入财务专项核查的企业完成反馈答复;不涉及被处罚调查中保荐机构;财务资料虽然有效但已经过完整财务周期的需补充说明、披露。

  上述保代表示:“培训会之后公司也召开会议详细传达了会议内容。我们最主要的工作就按照新办法开始更新招股说明书,同时,也开始了一季报的审计工作,初审、落实反馈意见的项目已经率先开始了审计工作,但是对于已经过会的项目就比较纠结,如果重启时间在7月30日之前,就不用补充财务资料,但如果过了这个时间点就要补充,这些都要花时间。”


(责任编辑:蒋诗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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