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频道 > 保险 > 保险滚动新闻 > 正文
 
未上车牌就出险 保险公司不赔?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7年05月16日 14:21
李海明 金李淮
    2005年5月21日,昆山长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解放牌货车。购车时,经销商向其提供了一份苏州市车辆临时移动证,用于上牌使用。同时混凝土公司投保了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等险种,并交纳了保费。

    同年6月2日,公司司机驾驶该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一人死亡,一人受伤。经警方认定,混凝土公司对事故负全部责任。6月24日,公司与受害方达成调解,赔偿42.3万元,且已履行。之后,该公司向其投保的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中心支公司提出理赔。保险公司以事故发生时车辆无公安部门核发的行驶证为由拒赔。该公司遂将保险公司告上法院,要求保险公司赔偿车损险损失1500元,支付第三者责任险20万元,并承担诉讼费。

    被告保险公司认为,根据保险条款有关规定,且该车的临时移动证早已失效,因此保险公司可以免责。

    昆山法院认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临时通行牌证的发放条件是汽车有合格证、有发票。原告在购买车辆时符合临时通行牌证的发放条件,由汽车经销商代苏州市车辆管理所发放“车辆临时移动证”,故原告已取得公安部门核发的车辆临时移动证。关于车辆临时移动证的期限问题,法律法规无明确规定,但该证显示的期限为当日有效,有效日期未填写,由此当日有效的“当日”是指哪一天变得不确定。法院认为,不确定的可以泛指某一天,故原告发生交通事故时的车辆临时移动证应认定为有效。

    2006年8月,昆山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保险公司支付原告车损险1500元,支付第三者责任险20万元,并承担诉讼费。一审判决后,被告保险公司提出上诉。近日,苏州中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来源:江苏法制报
数据载入中...
热点新闻
愚人节里大胆"抄底"
·"利好"刺激下 投资者解套离场还是入市抄底?
·叶檀:投行屡猜屡中 是谁一手造就了QFII神话?
·105只基金净值低于1元! 如何看待低净值基金
·卡奴+证奴+房奴+车奴="白奴" 沪白领难堪现状
·大户金矿 散户坟场 中国散户股民十大悲哀
水皮:中国神华才是祸首
     
频道精选
 财经业内人士认为:股市下半年纠错性上扬可期
 产业深圳万人团购房活动过火 报名网站数次瘫痪  国际西方媒体妄指中国发动"货币战争" 我回应
 评论天士力丹参滴丸存在毒副作用?
 科教"神七"发射时间:首选25日晚9时10分左右  娱乐巩俐入新加坡国籍 娱乐公司欲5000万签刘翔
 视频共赢奥运--便宜坊让北京老字号更快更高更强  互动专题:记录512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灾中的英雄们
财富世界
谁动了孩子的奶粉钱
看病省钱妙招
LV08最新大片
短期融资找典当
数据载入中...
中国经济网信息免责声明:
    本网站所载之全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新闻、公告、评论、预测、图表、论文等),仅供网友
参考。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经济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
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
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3512266-8089、8085

数据载入中...
搜索:
理财进行时
·
·
·
·
消费无极限
·
·
·
·
法眼观天下
·
·
·
·
·
·
财经风景线
·
·
·
·
24小时排行
·
·
·
·
·
近期专题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