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7年2月28日、3月1日、3月2日、3月6日、3月13日、3月20日、3月27日及4月3日至4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上刊登了“首钢转债赎回公告”。“首钢转债”已于2007年4月6日停止交易和转股,公司按“首钢转债”面值的105%,即105元/张(含当期未付利息,当期未付利息含税,个人和基金持有的“首钢转债”扣税20%后赎回价格为104.91元/张)赎回了在赎回日之前未转股的全部“首钢转债”。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至4月6日“首钢转债”赎回日,尚有49,782,500元“首钢转债”未转股,本次全部赎回数量为497,825张,公司共计支付赎回款52,270,782.78元。其中,个人和基金持有者赎回9,358张,赎回款计人民币981,747.78元;机构持有者赎回488,467张,赎回款计人民币51,289,035.00元。
上述赎回款公司将于2007年4月11日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资金帐户, 4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公司转债持有人的资金帐户。
“首钢转债”募集资金至2007年3月末,已累计使用17.5144亿元,投资的冷轧薄板项目预计将于2007年底建成投产。截止到转债赎回日,首钢转债共计有1,950,217,500元转为公司股份。用于赎回的资金总额为52,270,782.78元,不会对公司资金面带来压力。“首钢转债”此次赎回后,降低了公司资产负债率,公司财务结构得到了优化。同时由于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由实施转股前的2,310,000,000股增大到2,966,526,057股,对公司每股收益有所摊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国有股)比例也随转股的增加由股改后的81.19%降低到了目前的63.24%。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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