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 华 前 海 万 科 R E I T s 封 闭 式 混 合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基 金 份 额 折 算 结 果 公 告根 据 《 鹏 华 前 海 万 科 R E I T s 封 闭 式 混 合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募 说 明 书 》 和 《 鹏 华 前 海 万 科 R E I T s 封 闭 式 混 合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金 份 额 发 售 公 告 》 的 有 关 规 定 ,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 基金 管 理 人 ” ) 决 定 2 0 1 5 年 9 月 1 8 日 为 鹏 华 前 海 万 科 R E I T s 封 闭 式 混合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以 下 简 称 “ 本 基 金 ” ) 的 基 金 份 额 折 算 基准 日 。 2 0 1 5 年 9 月 1 8 日 , 本 基 金 的 资 产 净 值 为 3 , 0 1 4 , 8 8 4 , 6 1 0 . 4 3元 , 折 算 前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为 2 , 9 9 9 , 5 9 1 , 5 5 7 . 7 2 份 , 折 算 前 基 金 份 额净 值 为 1 . 0 0 5 元 。根 据 《 鹏 华 前 海 万 科 R E I T s 封 闭 式 混 合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金 份 额 折 算 公 告 》 中 公 告 的 基 金 份 额 折 算 方 法 , 本 基 金 的 资 产 净 值 为3 , 0 1 4 , 8 8 4 , 6 1 0 . 4 3 元 , 折 算 后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为 2 9 , 9 9 5 , 9 1 5 . 3 5 份 ,折 算 后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为 1 0 0 . 5 1 0 元 , 折 算 后 的 基 金 代 码 为 1 8 4 8 0 1 ,投 资 者 可 以 自 2 0 1 5 年 9 月 2 2 日 起 在 指 定 的 销 售 机 构 查 询 折 算 后 其 持有 的 基 金 份 额 。1 、 投 资 人 持 有 的 基 金 份 额 以 注 册 登 记 机 构 确 认 的 折 算 结 果 为 准 :本 基 金 折 算 后 的 场 内 基 金 份 额 保 留 到 整 数 位 , 不 足 整 数 份 的 零 碎份 额 所 对 应 的 资 产 将 返 还 给 投 资 者 ; 场 内 投 资 者 自 2 0 1 5 年 9 月 2 4 日起 可 以 在 指 定 销 售 机 构 查 询 返 还 金 额 。2 、 折 算 后 的 场 外 基 金 份 额 保 留 到 小 数 点 后 两 位 , 小 数 点 两 位 以 后的 部 分 舍 去 , 由 此 产 生 的 误 差 计 入 基 金 财 产 。风 险 提 示 :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承 诺 以 诚 实 信 用 、 勤 勉 尽 责 的 原 则 管 理和 运 用 基 金 财 产 , 但 不 保 证 基 金 一 定 盈 利 , 也 不 保 证 最 低 收 益 。 基 金的 过 往 业 绩 并 不 代 表 其 将 来 表 现 。 投 资 有 风 险 , 敬 请 投 资 人 认 真 阅 读基 金 的 相 关 法 律 文 件 , 并 选 择 适 合 自 身 风 险 承 受 能 力 的 投 资 品 种 进 行投 资 。特 此 公 告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二 〇 一 五 年 九 月 二 十 二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