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鹏华前海万科 REITs 封闭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有关本基金上市交易规则
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鹏华前海万科 REITs 封闭式混
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销售适用性的要求,经
与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自 2015 年
9 月 18 日起,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对《鹏华前
海万科 REITs 封闭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有关
本基金的上市交易规则进行变更。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原规定为: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中“二、上市交易的规则:3、本
基金最小买入申报数量为 10,000 份。”现变更为:第八部分“基金份
额的上市交易”中“二、上市交易的规则:3、本基金最小买入申报
数量为 100 份。”
同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基金在上市前将进行基金份额
折算,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折算前基金份额持有
人持有的基金份额/100。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折算前基金总资产净
值/折算后基金总份额。
举例:假设本基金折算基准日的总份额为 30 亿份,总资产净值
为 30.36 亿元,折算前基金份额净值为 1.012 元/份,投资者 A 持有
的本基金份额为 100,000 份,资产为 101,200 元。折算后基金份额、
份额净值及资产情况如下:
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 A 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0/100=1,000
份
折 算 后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3,036,000,000/(3,000,000,000/100)=
101.200 元/份
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 A 的资产总值=1,000*101.200=101,200
元
基金份额持有人 A 持有的基金份额、份额净值及资产总值折算前
后对比:
基金份额 份额净值 资产总值
折算前 100,000 份 1.012 元/份 101,200 元
折算后 1,000 份 101.200 元/份 101,200 元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