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桂林
涉嫌集资诈骗超8.7亿元
省工商联原副主席沈桂林昨受审
核心提示
颇受社会关注的沈桂林集资诈骗案,昨日上午在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九法庭公开审理,预计庭审将持续3天。公诉机关指控,沈桂林共向208人非法集资87972万元,已返还51602.405万元,造成被害人损失36369.595万元。据了解,被告人沈桂林曾是海南省工商联副主席、省政协委员、省收藏协会会长。同时审理的还有被告人谈雄杰等7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记者 陈标志 李美香
2002年10月
沈桂林通过购买股权获得海口泰特典当有限责任公司60%的股份并任总经理。
2002年-2009年
沈桂林通过借款方式融资用于公司的典当业务及偿还借款利息,并向出借人支付2%-3%的月息。
2009年以后
沈桂林承诺支付1.5%至4%不等月息,与李某某、郑某某等人签协议借款。
2013年12月
多名被害人要求偿还数千万元本金,加上巨额利息,沈桂林的资金链断裂。
2013年12月7日
沈桂林携带外币从海口出逃到香港,辗转泰国曼谷、老挝万象等地逃到缅甸。
2013年12月19日
海口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同日对沈桂林网上追逃。
2013年12月27日
经做工作,沈桂林回国向公安机关投案。
2015年7月7日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九法庭公开审理。
海口南大桥下办假房产证,骗取借款人信任
昨日上午7时许,部分受害人便早早赶到海口中院,等待旁听当天的庭审。8时30分许,受害人及大批媒体记者手持旁听证,陆续通过安检口。部分受害人及媒体摄像记者在第九法庭参加旁听,其他受害人及媒体记者则在第十法庭通过庭审直播旁听该案。9时30分许,庭审开始。
记者注意到,被告人沈桂林戴着一副黑框眼镜,上身穿横条纹T恤,虽然刮了胡子,但看起来还是很苍老,与此前风光的样子判若两人。
公诉机关指控称,2002年10月,沈桂林通过购买股权的方式,获得了海口泰特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特典当公司)60%的股份并任总经理,后于2003年7月任法定代表人。2002年至2009年,沈桂林在泰特典当公司自有资金较少的情况下,通过借款方式融资用于公司的典当业务及偿还借款利息,并向出借人支付2%-3%的月息。2009年以后,沈桂林在明知泰特典当公司经营状况每况愈下、基本没有业务、资不抵债的情况下,通过本人招揽或公司员工、朋友等人帮助招揽的方式,以其个人名义,并以泰特典当公司、海南泰达拍卖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做担保,承诺支付月息1.5%-4%不等的利息,与他人签协议借款。
为了制造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的假象,沈桂林在海口南大桥下找人制作了一批假房产证及不动产他项权证,提供给出借人查阅,还约出借人观看其公司进行的虚假拍卖。
借款用来买房买车,出逃前销毁了私密账本
在沈桂林的鼓吹和宣传下,并且考虑到沈桂林以前都能按时支付利息,李某某、郑某某等人于2009年-2013年12月,将巨额借款转到沈桂林提供的银行账号中。
随着借款的本金及支付的利息越来越多,还款压力越来越大,沈桂林不但积极要求公司员工、朋友等人帮助招揽借款,还将其购买的房产、汽车等用于抵押,继续借款。
公诉机关指控称,沈桂林收到借款后,未将借得款项用于典当业务,而是将大部分用于偿还以前借款的本金和利息,购买房产、汽车、字画、手表、钻戒等,以及支付北京美丽道公司、海南美丽道公司等各项开支。
2013年12月,多名被害人要求偿还数千万元本金,加上还要支付巨额利息,沈桂林的资金链断裂,再也无力继续支付。同月7日,沈桂林出逃。离开海口前,沈桂林在明知无力偿还的情况下,还向郑某某借款100万元。
庭审中,沈桂林称,最多时他每月需支付高达一千余万元利息,担心事情败露,便携款潜逃。他承认自己手头有一本私密账本,出逃前一天,他将账本销毁了。“我是想暂时避一避风头。”沈桂林称,他先是带着一个项目去北京找一个老同学,希望能融一笔上亿元的资金,但后来时间来不及了,便带着100万元港币,从香港潜逃至泰国曼谷、老挝万象等地,最终逃往缅甸。
向208人非法集资超8.7亿元,已返还5.1亿元
据悉,2013年12月19日,海口市公安局对本案立案侦查,同日对沈桂林网上追逃。经做工作,沈桂林于同月27日回国向公安机关投案。经办案机关鉴定,截至案发,沈桂林共向208人非法集资金额共计87972万元,已返还51602.405万元,造成被害人损失36369.595万元。
庭审中,沈桂林面朝受害人及公诉席,深深弯腰鞠躬,称对不起受害人,表示歉意。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被告人沈桂林表示认同,但他辩称,自己所犯之罪不是集资诈骗罪,应该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我不是主观占有,一部分用于投资,一部分还本付息。”被告人沈桂林称,一直以来,他都按时支付受害人利息,从没想过将受害人的钱骗到国外去。沈桂林反复强调他“一心想把公司经营好”,后来由于个人能力有限,缺少对风险意识的把控,才导致这样的结果。但受害人杨先生等人表示,沈桂林从头到尾就是在骗,“他精心编制骗局,让众多受害人往里面跳。”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沈桂林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诈骗的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并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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