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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公司资本金多种补充方式明确

2015年01月30日 09:33    来源: 期货日报    

  中期协昨日发布的《期货公司资本补充指引》(下称《指引》)明确,期货公司可以采取公开发行或私募发行普通股等多种方式补充实际资本。

  中期协表示,《指引》的发布是为了引导期货公司建立健全资本补充机制,拓宽资本补充渠道,提高资本质量,强化资本约束。

  《指引》明确,期货公司应当积极拓宽资本补充渠道,充分利用境内外金融市场进行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和融资。期货公司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补充实际资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公开发行或私募发行普通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留存收益转增股本,以公开或非公开的方式发行优先股,借入或发行次级债、可转债等债务工具。期货公司发行普通股、优先股、次级债等资本工具补充资本时,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微博]或行业自律组织的相关规定。

  《指引》要求,期货公司应当建立科学有效的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应当确保主要风险得到识别、计量、监测和报告。评估资本工具吸收损失和支持业务持续运营的能力,并判断启动资本补充的触发条件、资本补充方案的可行性和应对措施的合理性。

  期货公司还应当将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作为内部管理和决策的组成部分,并将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结果运用于资本预算与分配、业务决策、分红政策和战略规划等。

  此外,《指引》中称,中期协可以根据外部市场环境变化,设定行业统一资本规划压力情景,组织期货公司进行压力测试。期货公司应当将压力测试作为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的重要方法和工具,通过审慎和前瞻性的压力测试,测算和评估不同压力情景下的资本需求和资本可获得性,确保公司具备充足资本应对不利的内外部条件变化。

  中信建投期货总经理邵剑秋对期货日报记者表示,目前越来越多的期货公司开始从事创新业务,此次发布的《指引》增加了期货公司的融资渠道,有助于解决期货公司在面对众多创新业务时资本金不足的问题。


(责任编辑: 宋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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