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之声《天下公司》报道,根据最新消息,上海福喜公司生产线已全面停产,食药监公安等人员前往取证调查。在昨天的突击检查中,调查人员还获取了一份表格,其中清楚写明该公司对很多过期原料下达的处理意见为“销售”,有些批次的产品金额超过10万。
一位福喜公司相关负责人承认,对于过期原料的使用,公司多年来的政策一贯如此,这都是获得了公司高层默许的。
执法人员:这要经过谁的授意?
福喜公司相关负责人:这个事至少厂长以上吧。
上海福喜食品集团在中国已经成立了22年,不是小作坊,它背靠外国法人独资企业,投资方也是国际知名大企业,在全球17个国家有业务。此前,福喜食品还被评为“嘉定新城食品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公开资料显示,美国福喜食品有限公司是麦当劳在中国的蔬菜供应商,同时也是麦当劳中国的主要肉类供应商。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麦当劳有一套全球统一的产品品质规范和要求,供应商的每个生产和运输环节都得按照麦当劳的要求完成,但这一切都没有一份协议书。麦当劳和供应商的所有商务往来,从来不签协议,只以双方握手作为标志。
有媒体记者致电麦当劳相关负责人,对方表示需要进行调查后才能对此做出回应。
有人会问,这些事上海市食药监局为何事先查不出来,而总是事后监管?上海市人大代表、律师厉明认为,这里有一些法律程序上的漏洞,希望未来修改相关法律,加大对食品安全问题方面的查处力度。
厉明:我们现有的法律还有赋予食药监稽查人员更多的这种侦查的权利,食药监部门更多的是行政稽查权,我们现在追究这个违法责任,往往是看损害结果,似乎损害没有发生的话,就感觉不是很严重,但在食品安全领域,你只要有违法行为,即使没有损害结果的发生,也应该加大处罚力度。
还有更加揪心的事。执法人员在执法福喜食品现场发现一份客户名单,共有三张A4纸,每张上面有五六十家企业名称,意味着有近150家客户,包括了麦当劳、肯德基、星巴克、宜家等企业。目前,这些涉事企业已经纷纷发表声明:
德克士:下架上海福喜产火腿片,停售早餐火腿三明治。
宜家:与上海福喜已于2013年9月份终止合作。
星巴克:与上海福喜无直接往来。
赛百味:从未使用上海福喜作为肉类供应商。
吉野家:上海福喜并非其原料供应商。
7-11:仍在调查。
“汉堡王”和“棒约翰”还未发表声明。
事发之后,记者探访了北京建国门、国贸、崇文门等地麦当劳餐厅发现,上海地区下架的麦乐鸡在这些门店仍有销售。麦当劳餐厅客流量并未因为曝光食品安全隐患而明显减少。一位顾客表示,自己并不担心“问题鸡肉”。
记者:看到了相关报道吗?
消费者:看到了。
记者:那今天我们选择来吃肯德基是因为我们比较放心,觉得他们会处理好这件事吗?
消费者:是的。更放心吧。
目前,我国的食品安全主要依赖于监管部门对企业检查和对食品抽检,企业靠各种手段蒙混过关并不难。宽松的环境,纵容了一些食品企业的肆无忌惮。
但是,愤怒过后,我们换位思考一下,加大监管力度也确实面对诸多尴尬。明面上加强工作检查,很容易被企业精心彩排所蒙蔽。比如说,福喜公司就会有专人制作两套报表应对检查。
假如背地里加强抽检力度呢?那么,如果是对全国食品普查,会导致人员和检测成本剧增。如果是特定加强抽检,那么,又该特定对谁加强呢?有媒体建议,我们是不是该引入一套“吹哨人”,从内部进行监督。
目前,我国对于“吹哨人”的相关激励政策并不大。如果说举报情况与查办事实大致相符的,仅仅能获得案值1%及以下的奖励,且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
相比而言,国外的激励明显给力。2012年,前瑞银雇员因举报瑞银替客户逃税有功,获得重奖1.04亿美元。美国证交会更是规定,如果举报信息最后导致证交会获得100万美元以上罚款收入,举报人可以分到相当于罚金10%至30%的奖金。巨大的诱惑之下,“无间道”纷纷上演,高质量的、极有价值的举报信息纷至沓来。
我们是不是可以通过高额的奖金,来鼓励食品企业进行监督呢?
禾木:重奖肯定是有效果的,但是我们对于吹哨人制度不应该只是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的机制,还应该有保护制度。吹哨人如果暴露自己的信息,或是执法机关透露信息,他面临很大的风险,有可能受到打击报复,这种后果可能是非常严重。第二,有很多的吹哨人因为是内部,可能本身就已经被裹胁到了这样一个违法事件当中,所以他更多的有点像污点证人这样一个角色。我们的法律体系当中是不是能在这些方面对他进行保护,当他去给我们提供线索时,仍然能够让他免于罪过,同时又能把他完全保护起来不受到伤害,我觉得这一点有可能比激励机制更加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