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由东航期货主办的“2013中国金融安全高峰论坛”上,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所长王国刚表示,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涉及了一系列关于金融改革的问题,这些改革内容其实都是为了保证未来中国的金融安全。王国刚建议,未来我国应发展内生型金融模式,才能有效化解风险,保障我国的金融安全。
“我国如果不深化金融改革,未来金融运行会受到更多阻碍,将碰到一系列的金融风险。”王国刚认为,我国建立的是一套以金融机构和金融监管部门相结合的外部植入型金融体系,其特点主要体现以下方面:第一,在金融产品方面,所有的金融机构、经营的业务、经营的产品、贷款投放对象都要经过审批,实体经济部门几乎没有任何选择权;第二,实体经济内部没有展开金融活动的制度空间;第三,本应属于直接金融范畴的公司债券,在我国却成了间接金融操作模式,由此就使得公司债券的发展相对受到制约;第四,“拉存款”成为了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维持经营运作的一项基本业务;第五,金融市场本来是实体经济部门中的居民、企业和金融机构进行竞争,但在我国,尤其是货币市场在很大程度上成为金融机构彼此之间的交易活动,企业和居民只有通过金融机构才能进入;第六,金融机构和金融监管部门成为一个相互依赖的体系,实体经济部门的金融权时常受到限制;第七,各种金融产品创新主要是来于金融机构自身的业务的内在要求,较少是居民和企业的真正要求。
王国刚表示,虽然在历史上我国外部植入金融体系还是发挥了一定作用,但是这种外植型金融体系存在一定的风险,长此以往,会影响经济的进一步更快更好的发展。如何让金融回归实体经济呢?“最好方式是让实体经济中的企业和城乡居民可以直接进入金融市场,以自己的名义发行和交易各种金融产品。王国刚建议,可以让公司债券回归直接金融的范畴;逐步推出贷款人条例,以推进实体企业间的资金借贷发展;修改票据法,变银行现行的支付性票据为融资性票据;推进金融租赁机制的发展,准许实体企业根据经营运作的发展要求,设立金融租赁公司或介入融资租赁市场。”此外,王国刚还特别提到,发展内生型金融,体现在证券市场上,一定要理顺股票发行和股票上市交易的经济关系。目前,我国的股票发行审批制,是将股票的发行与交易两个市场当成一个整体在监管。其实,从法律关系上,股票发行市场和股票交易市场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市场。股票发行市场是指一个股份有限公司为主体,作为发行人,和其投资者之间进行股票交易的市场;股票交易市场则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将所持有的股票,卖给其它投资者的过程,是在交易所进行的公开、公平、与公正的交易,也是国外监管部门的监管核心之所在。
王国刚表示,非常超预期的是,这次公告中有关“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提法,意义深远,尤其是在IPO暂停一年有余,市场正在期盼新股发行制度重大变革之际,提出积极探索股票发行的注册制,有利于充分体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此外,公告中还提到“普惠金融”,王国刚解释,普惠金融类似于为草根服务的金融,如孟加拉银行家穆罕默德·尤尼斯推出的小额信贷模式,这类金融模式的出现也非常有利于金融更深入地走进实体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