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青少年净化网络环境
“少干预、重自律”是当前国际社会管理网络内容的一个共同思路。网络的开放性和网上行为的难以完全监督性,使得行为者的自律成为解决信息内容安全问题的关键。然而,国内互联网企业的自律却被评价为“做得太差了,还是以企业利益为第一原则”。为此,有业内人士认为,自律的确很重要,但是光靠自律还是不行,还是得有他律,一方面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就是更多的民间力量参与
□本报记者范传贵
近日,由全国百家网站共同发起的“绿色网络 助飞梦想”——网络关爱青少年倡议活动在北京举行,百家网站负责人在“建设绿色互联网 弘扬青春正能量”——网络关爱青少年倡议书上签名。
青少年容易受到不良信息侵害已成共识,但对于如果为他们建设起一个“绿色互联网”,各方观点莫衷一是。在《法制日报》视点版此前刊发的两篇报道中,有专家提出应从内容上加以控制,加快对网络立法和互联网信息分级;还有一线教育工作者提出应控制、规范青少年对智能手机的使用。
而要建立起一个“绿色互联网”,行业的自觉自律也是难以避开的话题。近十年以来,各地陆续出现了一些互联网行业自律组织,为抵制不良信息作出了一定贡献。但有关青少年权益专家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坦言,整个行业对不良信息的控制仍令人失望。要改变这样的现状,除了进一步倡导自律外,还需引入民间他律机制。
“妈妈评审团”向标题党开战
杨璐是一名初中孩子的妈妈,她的另外一个身份,是首都互联网协会下属“妈妈评审团”的一名评审员。
这个成员全部为孩子妈妈的民间组织,成立于2010年,主要工作为动员社会力量加强对网上低俗内容的监督,在互联网领域全面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事业。
今年年初以来,杨璐在日常上网时发现,部分门户网站首页和新闻首页在下拉到第二、第三屏页面或进入二级页面后,在热点排行、跟帖等栏目中存在各种充满挑逗性的标题、文字和图片。她将这一现象反映到了“妈妈评审团”,评审团随后将这一现象定义为“第二屏”现象。
杨璐发现,部分网站网络新闻内容本身没有问题,但一些网络新闻从业者为了吸引眼球,故意制作违反公序良俗的标题。比如,某电视台的一档“星跳水”节目,网络新闻标题变成了“爆乳女星水花四溅”;一组讽刺地铁不文明行为的漫画却单单截取了“地铁十八怪有人当众调情”为标题。
“这种标题党实在是害人不浅,尤其对于那些尚不能明辨事非的孩子来说,更是容易让人误入歧途。”杨璐告诉《法制日报》记者。
“妈妈评审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4月11日,他们召开专题评审会,充分肯定了妈妈评审员提出的“第二屏”现象,这次评审会还邀请了市网信办、市妇联及教育、法律专家参加,最终形成了评审意见。
4月17日,“妈妈评审团”召开评审情况通报会,向北京市26家主要商业网站下达了《评审意见书》。《法制日报》记者看到,意见书指出,网站应以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原则,严格自律,在标题制作、内容审核和发布等环节加强内部监管力度。
这样的评审并非说说而已。在通报结束后,评审会对新浪、搜狐、网易、凤凰网、优酷网、中华网六家网站下达了整改意见,责成限期整改并提交书面报告。
4月22日,“妈妈评审团”还专门召开了网站低俗信息整改检查会,邀请之前被要求整改的网站负责人参会。六家网站相关负责人分别就各自内部自查清理不良信息等情况进行了汇报,对网站首屏、娱乐、视频、社区论坛等版块出现的低俗不当信息进行了深刻自省,部分网站还采取了内部处罚整改措施。
这样,对互联网企业的一次成功评审就完成了。《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此前,他们还就“兽兽门”等各类不雅门事件进行过评审。在那次评审中,“妈妈评审团”提出,未成年人对互联网媒介的认识和网上行为习惯都是在接触互联网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但目前在我国的教育体系中,缺乏对未成年人应具备的网络信息辨别能力和网络规范及道德修养等网络素养教育的整体规划和知识。因此妈妈们呼吁全社会对此类不雅视频得以广泛传播进行反思。
除了此类低俗内容外,“妈妈评审团”中也有评审员关注网络不良言论对青少年的影响等。
互联网行业自律的北京样本
“妈妈评审团”的成员目前已达116名,他们全部来自于未成年人家长。有人惊讶,一个由家长组成的民间组织,究竟如何对互联网企业形成约束力?
在官方介绍中,评审团的运作机制是这样的:妈妈们依据“儿童利益最大原则”和妈妈对孩子的关爱标准,对互联网上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进行举报、评审,形成处置建议反映给相关管理部门,并监督评审结果的执行。
而《法制日报》记者发现,在“妈妈评审团”强大的他律执行力背后,是互联网行业一个自律性的行业组织——首都互联网协会。
首都互联网协会原名北京网络媒体协会,成立于2004年10月26日,是依法在北京登记注册并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机构及相关的教学、科研等机构与个人自愿联合发起成立,是经北京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现有会员104家,包括总部设在北京的大量商业网站和互联网相关管理、研究部门。
该协会提供给《法制日报》记者的资料显示,他们主要通过“北京网络新闻信息评议会”、“网站自律专员”、“妈妈评审团”三种机制对互联网企业形成约束。
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信息服务管理处处长陈华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国际通行的自律体系包括两部分,即行业的自我监管和行业成员内部的自我监管,通常体现为设立新闻评议会和媒介内部监督员。首都互联网协会主办的新闻评议会、妈妈评审团以及自律专员工作机制,在中国大陆的媒体领域均为首创。
在这些自律机制中,除了“妈妈评审团”,新闻评议会是对互联网企业最具约束力的机制。2006年4月13日,首都互联网协会正式设立评议会。2007年,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向全国推广了这一做法。
据陈华统计,从2006年成立至2010年9月,评议会共召开了23次会议,形成并发布了23份公报,评议话题包括“网络新闻标题制作应准确规范”、“防止网络媒体刊发虚假新闻”、“谴责‘摸奶门’、‘脱裤门’等事件在网上广泛传播”、“防止网络诽谤和网络谣言传播”、“整治手机网站传播淫秽色情信息”、“加强搜索引擎服务商自律”等。
除此之外,首都互联网协会还在2006年与协会各成员网站共同制定发布了《北京网络媒体行业自律公约》。2011年,鉴于形势发展,该会又与成员单位重新签订了修订版的自律公约,更加强调了对青少年的网络保护,突出了“妈妈评审团”的地位。
互联网行业自律还需他律监督
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高宏存曾撰文指出,“少干预、重自律”是当前国际社会管理网络内容的一个共同思路。网络的开放性和网上行为难以完全监督性,使得行为者的自律成为解决信息内容安全问题的关键。
在这一背景下,行业自律成了世界各国管理互联网普遍提倡的一种做法。
在中国,据陈华介绍,行业自律也正在成为全行业为网民奉献更多更好精神文化需求的自觉行为,正在成为解决行业迅速发展和其治理体制机制尚不适应的矛盾的重要途径。国家互联网主管部门领导曾多次强调“互联网行业组织要充分发挥自律建设的带头作用,完善自律规范,健全自律机构,积极开展网络信息公众评议、文明网站评选等活动,引导业界依法、诚信、文明办网”。
尽管如此,当被问及中国互联网企业在抵制不良信息中的自律现状时,北京市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主任、“妈妈评审团”发起人宗春山仍感到失望:“做得太差了,还是以企业利益为第一原则。”
宗春山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他曾与互联网企业针锋相对,质问他们为什么不加强对不良信息的控制,而得到的答复是:“如果要按你们要求的那样,我们一个单位每天就算派几百个人也看不过来。”
“这是荒唐理论嘛!就好像孩子打了人,家长说我家里有10个孩子管不过来,想以此免责。”宗春山说。
他认为,“妈妈评审团”虽然隶属于首都互联网协会,但却并非一个自律机构,而是他律机构。他不否认“妈妈评审团”如今的执行力是在首都互联网协会以及相关行政部门的支持下实现的,但他认为,如果有更多民间组织一起对互联网信息进行监督,同样也能对互联网企业产生约束。
“自律的确很重要,但是光靠自律还是不行,还是得有他律,一方面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就是更多的民间力量参与,像‘妈妈评审团’一样,关心自己孩子,抵制不良信息。”宗春山说。
制图/李晓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