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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强险双挂钩惹争议 引发关联反应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7年07月23日 08:18
    近日,交强险引发的波澜越来越大,几乎在全国范围内引发了一股风潮。在上海这一被称为“条件成熟“的城市,交强险新规的出台依然引发了火花。

    7月3日,上海市保监局宣布,在上海市范围内继续实行交强险费率与驾驶人的安全行驶记录、违章记录“双挂钩”的费率浮动制度。

    而按照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下称《条例》)规定,于2006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双挂钩”的交强险,因为“诸多不适”,从今年7月1日起已“收缩”为交强险费率仅与车辆驾驶人的安全行驶记录的“单挂钩”。

    与牌照拍卖并存的上海版“双挂钩”交强险,在一片质疑声中独自前行,引发了多方面关联反应。

    “上海套路”面临抵制压力

    “现实条件限制,中国保监会与公安部经广泛征求意见后,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只实行交强险费率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7月4日,上海保监局有关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但是,中国保监会和公安部没有搞‘一刀切’。已经实践了3年,积累相当经验的上海地区,继续实行‘双挂钩’制度,以期在全国推广。”

    “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按保监会公布的全国统一标准执行;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浮动,继续沿用上海现行办法。这就是上海交强险‘套路’。”这位人士说。

    他提供的数据显示,从上海推行机动车保险费率浮动的3年实践看,约有44%的投保人两年以上没有发生交通违法行为,有40%的投保人3年以上没有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假如我们在执行国家交强险费率浮动制度时,不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相联系挂钩,就会有相当多的投保人不能继续享受费率下浮带来的实惠。”他补充。

    而一保险业内人士则表示,“上海保监会公布的3年实践统计显示,56%和60%的投保人在第二年和第三年发生交通违章。大部分车主的费率都上浮是必然的;投保人能获得多少实惠,交通状况能有多大改善,需要时间检验和进一步调查。”

    这位保险业内人士分析,目前,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相对还是淡薄,大部分车主都有违章记录,一旦将保费与交通违章挂钩,将会出现“奖少罚多”的局面,而交强险因为年轻,在过去的一年里,早就因为“暴利”、“无责赔偿”、“信息不透明”等争议被推到了风口浪尖,如果此时再不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一味按照原来草案实施,无疑会为交强险增加更大的压力。

    险企“处罚权”成众矢之的

    上海保险同业公会日前发布的一份调查报告引人关注。该报告指出,2004年4月1日至2007年3月31日,政府有关部门运用保险机制,每年拿出近1亿元奖励交通记录良好且无理赔记录的投保人。

    不过,很多人质疑,“双挂钩”的巨额“业务”,其执行主体又是谁呢?

    “停车违章、闯红灯等,违反的是交通法规,理应由交管部门进行处罚。也就是说,应该都由相应的监管部门来进行惩处,作为一家商业保险公司、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有什么资格来行使行政处罚权?”有分析人士尖锐指出,“违反交通法规而被上涨保费可以说是在变相行使处罚权。”

    “回顾交强险颁布以来的种种争论,主要争论依然集中在有关费率浮动,关于‘不赢不亏’的利益分配,”7月7日,上海恒泰律师事务所陈峰律师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说,“交强险作为我国目前商业体系中唯一一个强制性要求投保的项目,受到多方关注是很正常的现象。交强险目前尚处于‘襁褓’期,与国外拥有成熟的‘汽车文明’的众多发达国家相比,我们的体制、监督与操作还处于起步阶段,这样‘险企’操作的空间十分巨大。”

    而上海恒量保险分估有限公司张秦总经理则对《中国经济周刊》表示,在信息的公开化,透明化,以及根据我国现阶段的机动车发展情况制订符合我国国情的规定远比借鉴国外先进技术或者直接采用有效地多。“在这一点上,上海的‘双挂钩’制度是一个值得尝试的举措。不过双挂钩制度到底能否确定由投保人、行人、保险公司三点确定的平面上到底盈利在哪方,还要看具体的数据显示和未来几年的发展,目前很难下定论。”

    技术“空白地段”

    专家表示,交强险的进一步完善需要信息共享机制。业内人士分析,“双挂钩”操作的根本是在于要建立一个车险信息共享平台,也就是交警部门的信息能否与保险公司信息共享,这个直接关系到浮动费率实施中的公平问题,也直接涉及到广大车主心心念念的信息透明化公开化。国务院《条例》第九条规定,保监会、公安部门、农业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逐步建立有关交强险、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共享机制。

    而目前,上海、北京、浙江、大连等7个省市建立了车险联合信息平台,其他省市的联合信息平台也正在积极建设中。《条例》没有把交通违法行为作为一个挂钩的内容,主要原因是充分考虑了联合信息平台尚不成熟的实际情况。

    同时,保险专家指出,交强险费率的厘定与交通事故发生概率、交通事故赔偿金额有关,但与交通违法行为无关。上海保监局坚持将交通违法行为与交强险浮动费率挂钩“显然不符合交强险费率厘定标准”。

    业内人士分析说,事实上,交强险的费率厘定过程就是对被保险人的潜在损失进行预测的过程。预测所依据的信息越多,结果会越准确。“厘定标准”也相当复杂,交通事故和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是预测被保险人潜在损失的重要信息,目前看,双挂钩的技术空白依然很大。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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