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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车主上书保监会 申请听证交强险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7年05月14日 09:43
刘锋

    连线本地    

    成都车主:我在见证法制进程

    参加此次授权的156位车主之中共有8位四川车主,有着10年驾龄的成都车主周先生即是其中之一。5月10日,经多方联系,记者对周先生进行了电话采访。

    周先生在电话中告诉记者,自己开车一向小心谨慎,从未出过大的事故,之所以参与此次授权主要是因为交强险实施过程中发生了很多奇怪的事情,比如无责赔付等,虽然这些都是他在网上看到的。

    周先生说,他对刘律师的做法很钦佩,毕竟作为车主,不去管“闲事”大不了就是每年交1050元,但如果每个人都这样想就完了。

    “我们的QQ群里面有几百位车主,虽然大家都感觉交强险有些不合理的地方,也支持刘律师的行动,但是很遗憾,最后真正授权的并不多。”

    周先生说:“虽然听证不一定会有结果,但我觉得我在做一件正确的事情--我在见证中国法制进程!”

    听证内容

    申请听证三个核心内容

    “交强险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无责财产赔偿,使有责方获得合法的‘不当得利’;交强险费率构成、厘定程序及决策过程不透明;保费过高保障过低等。”刘家辉称,他们主要是就这些方面要求保监会举行听证。

    其中,“无责财产赔偿”和费率构成显然是此次申请听证的核心内容,刘家辉表示,“我们希望在听证中去除现有条款中无责财产赔偿的内容,并明确解释费率构成、决策程序和计算依据。”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中保协条款〔2006〕1号)》第八条,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0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6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400元。

    “本着人道主义原则,我们不提倡取消无责任一方给予有责任一方的死亡伤残和医疗费用赔偿,但如果是车车相撞,由无责任一方赔偿有责任一方就会使有责方获得‘不当得利’,保监会关于这方面的规定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刘认为。

    另据北京媒体报道,近日,中消协已表态力挺消费者的“听证呼声”,建议由发改委来参与主持,确保听证的公开、公正、透明。

    “去掉不公平的条款后,交强险的保费应该有较大压缩空间。”刘家辉说。
 
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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