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频道 > 保险 > 保险滚动新闻 > 正文
 
广东轿车车船税增至420元 购交强险一次缴纳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7年05月08日 09:09
骆智冕

    经省政府同意,广东省昨起开始征收2007年度车船税税款,小轿车车船税每年由往年的240元/辆提升为420元/辆。    


    与原车船使用牌照税和车船使用税相比,车船税主要有如下的改变:一是税种的性质定位由原来的“兼有行为和财产”性质改为财产税;二是内外资两税合并,原对内征收的车船使用税和对外

    征收的车船使用牌照税两税合并成统一的车船税;三是税额幅度提高,原有税额幅度的下限不变,上限提高一倍多;四是征税范围扩大,减免税范围收窄,取消了困难减免。

    原大部分免税车辆包括行政事业单位自用车辆均纳入征税范围;五是征收方式改变,强化了征管手段。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成为车船税扣缴义务人。

    按照规定,在广东省境内依法应当在公安、交通、农业、军事、海事等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包括从香港、澳门进入广东省境内行驶并依法登记的机动车船),应当依法缴纳车船税。在机场、港口及其他企业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并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应当依法缴纳车船税。

    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车船税实行按年征收,一次缴纳,纳税期限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车船如果遭到盗抢,车船主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对于除拖拉机、军队武警专用车辆、警用车辆、外交车辆以外的机动车,纳税人如果没有缴税,应当在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计算缴纳车船税。如购买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地与车船登记地不一致时,纳税人在购买保险前,必须先在车船登记地缴纳车船税。

    温馨提示

    车船税六项减免税政策

    (一)对非机动车船(不包括非机动驳船)免征车船税。

    (二)对拖拉机、捕捞和养殖渔船免征车船税。

    (三)对军队、武警专用的车船和警用车船免征车船税。

    (四)对按照有关规定已经缴纳船舶吨税的船舶免征车船税。

    (五)对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免征车船税。

    (六)对城市、农村公共交通车船,2007年度减半征收车船税。

    广东省车船税的具体适用税额计税单位:元/辆.年、元/吨(自重).年税目计税标准每年税额备注

    载客汽车大型客车核定载客≥20人 600元/辆包括电车

    中型客车核定载客 10-19人 480元/辆

    小型客车核定载客≤9人 420元/辆

    微型客车发动机气缸总排气量≤1升 240元/辆

    载货汽车按自重 96元/吨包括半挂牵引车、挂车

    三轮汽车 96元/吨

    低速货车 96元/吨

    专项 96元/吨指装置有专用设备或器具,

    作业车用于专项作业的汽车

    轮式专用 96元/吨指有装卸、挖掘、平整设备

    机械车的轮式自行机械

    客货两用车 96元/吨

    摩托车 96元/辆

    船舶净吨位≥10001吨 6/吨

    净吨位2001吨-10000吨 5/吨

    净吨位201吨-2000吨 4/吨

    净吨位≤200吨 3/吨

    拖船是指专门用于拖(推)动运输船舶的专业作业船舶。拖船和非机动驳船分别按船舶税额的50%计算。

 
来源:金羊网
数据载入中...
热点新闻
愚人节里大胆"抄底"
·"利好"刺激下 投资者解套离场还是入市抄底?
·叶檀:投行屡猜屡中 是谁一手造就了QFII神话?
·105只基金净值低于1元! 如何看待低净值基金
·卡奴+证奴+房奴+车奴="白奴" 沪白领难堪现状
·大户金矿 散户坟场 中国散户股民十大悲哀
水皮:中国神华才是祸首
     
频道精选
 财经业内人士认为:股市下半年纠错性上扬可期
 产业深圳万人团购房活动过火 报名网站数次瘫痪  国际西方媒体妄指中国发动"货币战争" 我回应
 评论天士力丹参滴丸存在毒副作用?
 科教"神七"发射时间:首选25日晚9时10分左右  娱乐巩俐入新加坡国籍 娱乐公司欲5000万签刘翔
 视频共赢奥运--便宜坊让北京老字号更快更高更强  互动专题:记录512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灾中的英雄们
财富世界
谁动了孩子的奶粉钱
看病省钱妙招
LV08最新大片
短期融资找典当
数据载入中...
中国经济网信息免责声明:
    本网站所载之全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新闻、公告、评论、预测、图表、论文等),仅供网友
参考。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经济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
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
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3512266-8089、8085

数据载入中...
搜索:
理财进行时
·
·
·
·
消费无极限
·
·
·
·
法眼观天下
·
·
·
·
·
·
财经风景线
·
·
·
·
24小时排行
·
·
·
·
·
近期专题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