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发展个人管理人执业责任保险 监管动态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财经频道 > 保险 > 监管动态 > 正文
 
保监会:发展个人管理人执业责任保险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12月14日 15:05

    英国执业责任保险没有标准条款,但相关公认机构会制定最低赔偿限额及部分条款。例如,英格兰和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规定,其特许会计师参加的执业责任保险必须达到上一会计年度总收入2.5倍的赔偿限额,而且个人执业者的赔偿限额不低于5万英镑,其他非个人执业者的赔偿限额不低于10万英镑;赔偿限额最高为100万英镑,协会强调破产管理机构及个人应了解自身承受能力,有必要的话,建议购买高于规则要求的赔偿限额。如果担任破产管理工作的是英国律师协会注册律师,英国律师协会则规定其所在机构必须提供不低于200万或300万英镑的单次赔偿限额(具体限额取决于该机构的性质)。

    承保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或律师职业责任保险的保险公司应提供符合特许协会要求的保险条款。保险公司也可根据公司政策对条款进行修改,但承保范围必须大于协会的规定。

    由于风险问题、不良理赔纪录等被拒保的律师事务所或会计事务所则可分别参加自己行业的指定风险共同资金(Assigned Risks Pool)。该共同资金是一个临时机构,风险由所有经选定的保险公司通过共保的形式分摊,但共同基金会收取比较高的保险费。

    三、目前发展个人管理人执业责任保险存在的困难

    (一)法律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破产法》中关于个人管理人的规定较为原则,相关配套法规亟待细化明确,如破产管理人的责任认定、个人破产管理人执业责任保险保费缴纳主体、保费来源和缴费方式等。这些问题直接关系到保险产品设计的具体内容、核保核赔标准以及业务运作模式,关系到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和承保意愿,也关系到《破产法》的有效实施。

    (二)存在定价风险和经营风险。由于我国首次引入个人破产管理人制度,没有相关历史数据作为定价依据,只能根据相关执业责任风险如律师责任、会计师责任作为参考,或者使用国外的数据进行费率测算,存在较大的定价风险。

    同时,随着《破产法》的实施,我国破产企业可能逐步增加,破产管理人的数量会有所提高,累积的责任和风险将逐步显现。作为一项新险种,由于缺乏以往的业务数据,在分保时也可能存在困难,这都可能对保险公司的稳定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对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可能存在保险责任重叠问题。目前国内并没有专门的个人管理人执业责任保险产品,但律师职业责任险和会计师职业责任险等已较为普遍。根据《破产法》规定,能够以个人身份担任破产管理人的只有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因此,个人破产管理人执业责任保险产品可能与律师(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产品存在部分责任重叠的问题,如果个人管理人已经投保了律师(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则可能出现重复投保。

    但是,如果以律师(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代替个人管理人执业责任保险,也存在一定问题:一是律师(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范围较宽,几乎覆盖了该职业所涉及的所有工作内容,如果强制投保此类险种,也就等于强制个人管理人投保除破产管理责任以外的其它责任,法律依据不足,且相应的费率也高,影响个人管理人的投保积极性。二是目前对于个人管理人进行破产管理是否属于个人行为尚未明确,如果认定为个人行为,部分公司的律师(会计师)职业责任险并不承保此类风险。三是无法将除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中介机构纳入保障范围。

    四、政策建议

    (一)加强与立法部门及相关机构合作,明确实施细则。目前与《破产法》配套的实施细则没有出台,特别是涉及到个人管理人的责任认定、选择管理人的模式、管理人的执业资格与考试制度等问题,需要推动立法部门及相关机构进一步予以明确。对于产品保障的需求也需要与有关部门进一步沟通,为开发个人管理人执业责任保险产品打下基础。

    (二)开发专门的个人管理人执业责任保险。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内外情况的研究,结合保险业实际,有必要开发专门的个人管理人执业责任保险,以便更好的体现其执业风险的特点,加强风险管控和业务管理,促进《破产法》相关规定的贯彻落实。

    (三)选择部分保险公司进行试点。考虑到此项业务经营风险较大,法律制度也有待进一步完善,可以选择部分保险公司开展此项业务。据了解,已有一些保险公司开始进行该险种的前期研究工作,保险监管部门应给予积极支持和指导。    (财产保险监管部)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热点新闻
愚人节里大胆"抄底"
·"利好"刺激下 投资者解套离场还是入市抄底?
·叶檀:投行屡猜屡中 是谁一手造就了QFII神话?
·105只基金净值低于1元! 如何看待低净值基金
·卡奴+证奴+房奴+车奴="白奴" 沪白领难堪现状
·大户金矿 散户坟场 中国散户股民十大悲哀
水皮:中国神华才是祸首
     
频道精选
 财经业内人士认为:股市下半年纠错性上扬可期
 产业深圳万人团购房活动过火 报名网站数次瘫痪  国际西方媒体妄指中国发动"货币战争" 我回应
 评论天士力丹参滴丸存在毒副作用?
 科教"神七"发射时间:首选25日晚9时10分左右  娱乐巩俐入新加坡国籍 娱乐公司欲5000万签刘翔
 视频共赢奥运--便宜坊让北京老字号更快更高更强  互动专题:记录512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灾中的英雄们
财富世界
谁动了孩子的奶粉钱
看病省钱妙招
LV08最新大片
短期融资找典当
中国经济网信息免责声明:
    本网站所载之全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新闻、公告、评论、预测、图表、论文等),仅供网友
参考。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经济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
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
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3512266-8089、8085

搜索:
理财进行时
·
·
·
·
消费无极限
·
·
·
·
法眼观天下
·
·
·
·
·
·
财经风景线
·
·
·
·
24小时排行
·
·
·
·
·
近期专题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