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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五方面工作应对农民工就业和权益保障问题

2009年02月02日 13:36   来源:中国政府网   

    2009年2月2日(星期一)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背景吹风会,请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介绍保持农业稳定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等方面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由于外需的减少,特别在沿海发达地区,过去主要从事外贸的企业遇到了一些生产上的困难,所以确实有相当一部分的农民工失去了他的就业岗位。在年前国家统计局的新闻发布会上曾经讲到过,全国据目前的统计,离开本乡镇外出就业的农民工的总量大概是一亿三千万人。

    在前不久,由农业部组织的一次抽样调查中,一共调查了农民工输出比较多的15个省、150个村进行的抽样调查情况来看,到年前(春节前)大概返乡的农民工占到38.5%。在返乡的农民工中间,有60.4%的农民工是正常的春节回家探亲,也就是他在城市的工作仍然是保留着的,节后他会回去正常上班。也就是说返乡农民工中,用39.6%的人是属于失去了工作或者还没有找到工作就返乡了。

    根据这个数字测算,在一亿三千万外出就业的农民工中,总量来看有15.3%的农民工现在失去了工作或者没有找到工作。按照15.3%这个数量推算一亿三千万外出农民工中,大约有两千万的农民工由于经济不景气失去工作或者还没有找到工作就返乡了。应该说党中央和中国政府对农民工的就业问题是高度重视的,去年12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发出了关于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其中有六条大的政策。

    主要的政策大概有这么几个方面:一是鼓励城市和沿海发达地区的企业尽可能不解雇或者少解雇农民工;二是对暂时没有工作的农民工,各级政府都要给他们提供更多的职业技能培训机会,以增强他们的就业能力;三是凡政府投资的公共设施建设,都要尽可能地多吸纳农民工去就业,对于已经返乡的农民工,政府要采取以工代赈的办法,鼓励他们去参加农村的基础设施的建设;四是政府采取一系列支持和补贴的办法,帮助农民工回乡以后自己创业;五是要求各地切实保障外出农民工的土地保障权益,回来以后如果确实没有其他的工作可做,家里的承包地还在,还可以保证他的温饱。同时还要求各地的党委和政府要重视农民工工作,特别在当前,要做好监督企业对农民工工资的发放以及农民工社会保障经费的缴纳等等这些工作。

(责任编辑:林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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