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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乡农民工调查:与《劳动合同法》无关

2009年02月02日 09:41   来源:中国经营报   

    2008年底的农民工返乡流,比往年来得更早更猛。四川、河南等劳动力输出大省的劳动保障部门纷纷告急。数字的不断刷新,给中国各个产业带来深远影响的同时,也向政府提出了新的课题。

    农民工返乡潮之谜

    岁末年关,农民工的动向引人关注:规模庞大且比往年更早地从城市回流农村。

    而令人担忧的是,劳动力就业状况向来是产业景气的风向标。

    “中国的问题是出口订单大幅减少。”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认为,出口企业是产业链最末一端,出口企业出现问题将影响到产业链上端的各个环节,“这些上端各个环节,又是国内更多的企业。”

    根据中国农民工(蓝领)研究院通过取样调查上万家用工企业、培训机构以及数千名农民工,而做出的《2008年中国农民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2008年在各地出现的大规模农民工“回乡潮”有几个原因。首先,就是农民工在城里的生活成本不断提高,与城市相比,回乡的生活成本更低。生活所迫,无奈选择回农村。其次,目前国家不断出台对农村的倾斜政策,这使得农村的吸引力越来越大,农民工感觉在家乡可能存在着发展的机会。第三,在不少地方,制造产业开始向成本更低的中西部地区转移,本来是劳动力输出地的地区,企业用工需求逐步提升,农民工回流到离家较近的城镇,可能也有比较好的就业机会。

    全国总工会民主管理部部长郭军则认为,2009年春节较早,也是农民工提前出现“回乡潮”的原因。“但主要还是经济环境的原因。”郭坦称,劳动密集型产业受到的冲击最大。但是同时应该看到,这次正是企业升级换代的契机,企业任何时候都需要工人,因此农民工也需要提高自身素质来适应已经变化的环境。

    《劳动合同法》蒙冤?

    “《劳动合同法》实际执行的难度很大。”一位不愿具名的劳动关系专家分析,2009年的经济形势更加严峻,《劳动合同法》恐怕要做些调整。

    “《劳动合同法》正在修订,支持中小企业渡过难关,促进就业。”在2008年12月26日召开的中国民营经济发展30年高层论坛上,柳传志给民营企业家们打气。

    事实上,《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的影响,进而对农民工就业的影响,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大。

    根据《报告》所示,91.26%的企业认为,《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并未对用工有所影响,影响多来自于“人员流动的增加”,有27.7%的企业则表示是工资成本的增加而影响到企业用工。

    《报告》中的数据显示,高达81.1%的企业认为生产订单减少,才是2008年的用工量不断减少的主要原因。

    在被调查的企业中,机械制造、服装纺织和电子电器3个行业都出现了直接裁员的现象,3个行业的裁员数量分别是8.06%、7.22%、4.52%。相对应的是,在这3个行业中,机械制造行业有33.3%的企业表示订单减少,服装纺织行业有66.7%出现了订单下滑,而在电子电器行业中,高达95.3%的企业都出现了订单减少的现象。

    在被调查的区域中,农民工在3个城市即深圳、天津、温州的被裁现象最为严重,裁员比例分别达到了9.8%、8.2%、7.0%。

    除农民工以外,大专院校毕业生的就业前景不容乐观。《报告》显示,高达58.01%的企业表示不愿意接收应届毕业生,以前在招工困难时,企业采用的“订单培训”模式,在2008年被选择的比例只有1.56%,而愿意接收毕业生实习的企业只有6.45%。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研究员杨永琦也认为,目前出现的农民工“返乡潮”与实行《劳动合同法》的关系不大,“这只是一种摩擦性失业(由于经济运行中各种因素的变化和劳动力市场在职能上的缺陷所造成的临时性失业)。”

    新民工新课题

    根据财经网报道,截至2008年12月20日,仅河南一省回流农民工已达377万人,河南省劳动保障部门预计2008年农民工的回流数将比2007年增加200万。

    值得注意的是,现在的农民工身上具有许多新特点。因此,这也给政府提出了新课题。

    “80后农民工越来越多,他们中的不少人念了技校,很多还是独生子,失业后都不愿也不会种田。”在重庆力帆董事长尹明善眼里,农民工是民营企业这些年高速发展的核心动力。因此,“欠年要开仓放粮”。尹明善呼吁政府和企业,用各种办法来保住农民工的就业。

    “目前国家还没有针对农民工失业而出台专门的具体应对措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研究员杨永琦透露,“2009年初可能会制定相关政策。”

    事实上,在2008年12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发的《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中就指出,各地政府要积极扶持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增强吸纳农民工就业的能力。对生产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要引导企业与农民工开展集体协商,采取灵活用工、弹性工时、组织培训等办法,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稳定现有就业岗位。

    而在政府投资和国有企业方面,也要发挥稳定就业的导向作用,尽可能提供较多的就业岗位。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农民工办公室负责人吴厚德告诉记者,对于农民工的就业问题,中央特别强调要防止出现大规模集中裁员现象。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农民工,要按规定及时核发一次性生活补助。而且,在2009年4万亿投资的各个项目中,中央政府要求尽量多招失业的农民工。同时,要求地方政府给予农民工返乡创业各种优惠支持。

(责任编辑:林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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