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生煎包]请问,金融机构开展反洗钱工作,是否成为负担,提高成本,是否会降低对客户的吸引力和服务水平?
[唐旭]为履行法定的反洗钱义务,金融机构在人力、资金、技术等各方面需要一定的投入,因此,有人认为,金融机构开展反洗钱工作会提高成本、成为负担,甚至会因此损失客户。事实上,这种说法有很大的片面性。已经有非常多的案例证明,反洗钱对金融机构而言不仅是一种义务,更是一种保护自己的措施,反洗钱工作全面开展起来以后,金融机构通过这套风险防范体系,有利于增强自身的抗风险能力,提高国内乃至国际竞争能力。
我们认为成本增加的观点也是对的,不仅要增加一些计算机开发的成本,而且还要增加分析可疑交易的人员的人工成本。比如一些客户可能会分很多笔业务汇到银行的某一个帐户上,积累到一定的数额就汇走了,这样的帐户本身就有些可疑,但是并不是所有具有这个特征的帐户都是洗钱,所以分析人员就要针对这样的帐户进行分析,如果这个帐户具有零售特征的用户那么这就是比较正常的业务;但是如果帐户的主人不是这样的业务特征用户那么就不排除洗钱的可能。但是话又说回来,这种成本的提高是可能给银行带来收益的,这是一个相对成本,而且可能还会产生收益,因为我们反洗钱是一项法定的义务,各个金融机构都有义务执行反洗钱的规章,如果没有做就有可能被主管部门罚款;再者由于制度的缺陷被犯罪分子利用,最后我们发现金融机构没有任何反洗钱的预防措施,那么就会影响这个金融机构的声誉,如果这个金融机构是上市公司,也会产生更大的负面效应。另外如果这个公司是国际性的机构,在国际上还有业务,那么如果没有反洗钱措施或者措施很弱的话,国际金融市场对这样的机构会给他们更高的风险评级,这样在国际市场上的筹资成本可能就会有所增加,更严重的是在和他们做业务的时候会收取更高的费率。
如果你没有反洗钱措施,或者反洗钱措施没有很有效地执行,那么犯罪分子也很有可能诈骗这家银行,造成资金的损失,这种案例也是比较多的。我们知道有一家银行由于反洗钱措施没有很好的执行,所以导致这家银行的员工把自己银行的现金库里面的现金盗窃出来去买彩票,首先他把现金库里面盗窃出来就说明他们库房管理本身就是混乱的,把钱拿出来以后他又伙同他人通过银行的柜台把钱存进去了,柜台的存款人员应该能看到捆这个现金的封条等都是本行的,按照反洗钱的规定你要了解客户、判断客户是不是和他的交易能力相符合,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应该马上报告上级,结果柜台人员没有报告,几百万现金存到自己的账户里面去买彩票,造成了银行的损失。这个损失也是很直接的。我们常常拿这个例子来说如果银行执行我们的反洗钱的措施就不会出这样的事儿,就不会有几千万的损失。
所以反洗钱究竟是否会成为负担,从这个例子就可以看出反洗钱措施是帮助金融机构建立风险防范措施,减少银行的损失。所以我们并不认为低风险管理的银行、不加限制地吸收任何客户存款的银行是一个稳健的银行,是一个可以长期生存的银行。金融机构的反洗钱义务并不是新创设的,有关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的部分内容早就分别在《证券法》、《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贷款通则》以及会计制度和其他业务管理规定中有所体现,因此,不会因反洗钱工作而降低服务水平。相反,越是遵守国家法律、严密控制风险的金融机构越能得到客户信赖,一个不忠实履行自己法定义务、不能有效防范风险的金融机构是无力维护客户利益的,因此,反洗钱非但不减弱对客户的吸引力,反倒是吸引优质客户的重要因素。从这个意义上讲,反洗钱工作有效开展后,无论是金融机构还是社会大众都是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