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07年,现西藏5100创始人之一,时任西藏冰川矿泉水有限公司(西藏5100矿泉水的实际生产主体)董事长俞一平曾在接受采访时介绍,该公司隶属于西藏中稷佳华有限公司(现为西藏5100全资子公司),为中稷控股集团旗下产业。然而,招股书披露的股权结构却否认了前者与党校产业间的血缘关系。
招股书称,西藏中稷佳华成立之初,由中海、永豪两家注册于维京群岛的投资控股公司各拥50%股权,而中稷控股则以每年400万元的价格,授权西藏中稷佳华使用“中稷”这一“金字招牌”,并提供“咨询服务及政策指导”。而中稷控股不分享利润,也不承担风险。
事实上,“中稷”是一个带有浓厚党校产业背景色彩的标签。公开资料显示,中稷产业是中央党校产业的总称,而中稷控股集团是中稷产业的核心企业,为中央党校控股,旗下公司覆盖通讯、能源矿产、房地产、啤酒、矿泉水、科技、冶金、医药、旅游、酒店、高尔夫球场和投资管理咨询等行业。
令人玩味的是,上市前夕,西藏5100却急于否认曾因“中稷”二字获益。2010年,西藏中稷佳华认为“5100”品牌已经打响,公司“并不十分依赖‘中稷’”。而中稷控股也十分配合地与之签订备忘录,称前述每年400万元的授权费从未实际发生,今后也不需要发生,同时因为“西藏中稷已成为一个成功的合作项目”,故希望其继续使用“中稷”作为公司名称的一部分。对于中稷控股的这个“希望”,西藏中稷自然敬谢不敏。
换言之,中稷控股未从西藏中稷获得任何回报,西藏中稷也从未得到中稷控股的“政策咨询”服务。尽管如此,两家企业仍认为这是一个“成功的合作项目”。不持有任何股权的中稷控股,也以一种古怪的姿态,坚持出现在西藏5100的股权结构表上。
西藏5100市场地位的建立与“中稷”招牌之间有何逻辑关系,或许难以确定。但能确定的是,最初名不见经传的西藏康拉堆孜矿泉水有限公司,在接连套上“冰川矿泉”、“西藏中稷”基层外壳后,产品迅速登堂入室,甚至进入国家权力的核心所在。3年间,5100西藏冰川矿泉水陆续成为十七大指定用水、全国政协会议指定用水与60周年国庆观礼台指定用水,作为一家纯外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其飞黄腾达的速度与高度令人瞠目结舌。(来源:新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