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菲尔电气近日发布招股书称将登陆创业板,拟发行1,250万股。招股书显示,该公司董事会7人中除3名独立董事以外,其余4人有2人同时在上市公司长电科技任职,另外2人也在长电科技与斯菲尔电气共同的控股股东新潮集团(即新潮科技)。此外,该公司还与长电科技(法人、董事长同为王新潮)经营范围存在同业竞争。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第18条“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斯菲尔电气由于实际控制人与长电科技皆为王新潮,同时这两家公司在经营范围方面又存在部分同业竞争。故斯菲尔电气继董事对公司缺乏“忠实义务”之外,可能还涉嫌违反上述《办法》第18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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