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光裕案两宗罪 个人行为or公司行为或成辩论焦点

2009年12月09日 07:17   来源: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李 冰

    黄光裕再次成为关注的焦点。

    据有媒体报道称,黄光裕案年内可能提起公诉,其有可能会面临行贿罪和内幕交易罪两项指控。

    个人行为还是公司行为

    或成辩论焦点

    为黄光裕辩护的是京城重量级律师团辩护,其中包括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照东,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钱列阳、合伙人许昔龙。

    据公开资料可查,钱列阳是刑事案件领域顶级的辩护律师之一,当年刘晓庆涉嫌偷税的案件就是他代理的;杨照东在处理经济犯罪案件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浙江东阳非法集资案的吴英当时便是委托的杨照东。

    杨照东公开介绍称,黄光裕的代理律师已与市检察院、法院签订了保密协议,在公开审理前不得透露案件所涉信息。因此,黄光裕案的进展及最终情况仍要以法院正式的起诉为准。

    从黄光裕被猜测的罪名来看,外界现在比较关注的是,抗辩双方核心的焦点在于黄光裕的行为是公司行为还是个人行为。

    对此,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玉成表示,判断黄光裕行为属性主要看他当时的交易行为是以个人名义还是以公司名义。如果黄光裕是以国美集团法人的身份进行相关犯罪活动,那就可以视为公司行为。

    不过国美的相关人员却拒绝回答相关问题。

    七宗罪剩二宗罪?

    自去年11月底,黄光裕因涉嫌数项经济犯罪,被北京警方拘查后,一石激起千层浪。资本市场上的风云诡谲、跋扈张扬的做事风格似乎都为他的今天埋下了隐患,一时间人人都相信他出了问题。

    自2006年黄光裕第一次被北京市公安局讯问后,这位中国首富就从未离开过公安机关的视野。”由于国美注册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属于外资公司,商务部条法司巡视员郭京毅、外资司前副司长邓湛等官员正是参与审批国美收购永乐的关键人物。

    此后,因涉嫌黄光裕案,公安部部长助理郑少东、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等高管一一落马。内幕交易罪的根据是,证监会曾经通报表示,在对三联商社、中关村股票异常交易立案侦查中发现,北京鹏润投资有限公司有重大违法违规嫌疑,涉及金额巨大。而黄光裕正是鹏润投资的实际控制者。

    2008年11月,就有媒体报道称,据公安部门调查,黄光裕名下秘密往来的可疑资金约有700亿元,他本人涉嫌与股价操纵、洗钱等七起犯罪行为,但具体罪名没有明确的说法。

    而今,媒体传言即将开审的黄光裕案,却只剩下了“两宗罪”。据业内律师介绍,行贿罪中如果个人行贿罪特别严重的最高刑是无期徒刑,内幕交易罪最高刑期是十年。

    不过,杨照东曾公开表示,目前谈论黄光裕的起诉罪名还为时过早,本月下旬检察机关审查以后才能确定罪名。

    另据媒体称,黄光裕律师与检察院、法院签订保密协议,但让这人有些质疑。

    黄光裕聘请律师的目的就是要为他说话,替他辩护的。如果黄光裕认为经由律师向公众透露案情有利于保护其合法权益,律师应当尊重。可是律师签了保密协议,显然就无法保障黄的权益了。

    查阅《律师法》,法律并未有律师在法院审理定案前不得向公众透露案情的规定。可见黄光裕律师签订保密协议并无法律依据。

    尽管已经成为阶下囚,黄光裕也能在每月搞出点动静来让媒体疯扑一下。自从去年11月出事以来,所有人都在熬着这漫长的一年。

    他的将来会怎样,国美会怎样。一直是媒体及大众关注的焦点。本报会对此事继续予以关注。

    黄光裕发家史一览:

    1986年,承包北京珠市口东大街国美服装店,开始创业。

    1987年,国美服装店更名为国美电器店,正式走上家电零售业。

    1999年,国美近距天津,此后开始大规模向全国扩张,同年创办了鹏润投资有限公司,进行资本运作。

    2004年6月,鹏润集团收购国美股权,国美实现以借壳方式在香港上市,黄光裕资产突破亿元,成为中国首富。

    2006年-2007年,国美先后收购永乐电器和大中电器,巩固了自己在电器行业“一哥”的地位。

    2008年,黄光裕以430亿第三次问鼎中国首富。

    2008年11月,因涉嫌“操作市场”,黄光裕遭公安机关拘查。

(责任编辑:王慧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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