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手段花样翻新,种类繁多,突出表现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当前已暴露的非法集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模仿非法传销活动的方式,设立特许加盟配送站、专卖店、代理店或发行会员卡,大力发展会员,高价销售商品,上下形成网络,按“业绩”提成吸收公众资金。
二、以支持生态环保、发展绿色产业、植树造林等为幌子变相吸收公众资金。
三、以支付高息、红利或给予定期分配实物为诱饵,使部分群众获得暂时实惠,进而利用其进行宣传,扩大非法集资规模。
四、以返租产权式商铺的名义,蛊惑低风险高回报,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五、某些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集资用于企业经营、项目投资、道路改造、城市建设和解决办学资金缺口。
六、以出售内部职工股、原始股、投资基金等名义,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股票、证券业务活动。
七、借助网上银行的资金结算方式或者采用发行“网络虚拟货币”形式非法吸收资金。
非法集资具有隐蔽性、伪装性和欺骗性,它往往打着政府支持的旗号巧立名目,大肆进行广告宣传极具诱惑力,同时以高额的回报为诱饵,迎合人们快速发财致富的心理麻痹人们的思想,我们要透过现象看本质,识别非法集资的陷阱,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