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离非法集资网上征文活动”来稿
事情发生在1996年。那时,我在一所中等专业学校任教,所授课程是《证券投资》。两年前,我们这个小城市刚刚成立证券交易所,由于正赶上当时股市的大红大热,人们对股票的热情可想而知。我们学校在市郊,离市中心的证券交易所有很远的路程。为了更好的让学生掌握《证券投资》的课程,我每天课余时间都乘车到交易所,去看当日的股市走势图,并且自费在交易所将走势图打印出来(当时学校还没有电脑),拿回课堂上给学生讲解,以增强课堂的教学实践性。
记得当时学校在课余时间里,在老师、学生中组织大量的、各种各样的活动,来丰富校园的文化生活。那时我是学校团委的班子成员,在举办课余活动中,自然是首当其冲。我根据自己的专业特点,连续在下午自由活动时间,在学校内挂牌进行了多次证券投资方面的专题讲解。让人想不到的是,学生和老师特别是老师们对我的专题讲解非常感兴趣,热情很高,几次专题讲座都是场场爆满。讲座之后,我一下子成了学校的知名人士,稍有空闲许多教师就围拢过来,向我问这问那,咨询股票投资的技巧。
说老实话,我对投资股市早就向往,不过,虽说我讲授《证券投资》的课程,对股票投资的理论了如指掌,但在证券投资实战中却完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没有资金(当时月工资刚刚300出头)。连续在学校举办股市讲座之后,我突然产生一个灵感,在对股票投资感兴趣的教师中集资,加上我的证券理论,也下水去股市上拼搏一番,挣钱后给大家分红,我从中提取一部分管理费。既为大家谋福利,做了件大好事,又给自己创造一个致富的良机,何乐而不为?
经过一番考虑,并且征求一些教师的意见后,我迫不及待地拟定了一个集资方案。方案的主要内容是:投资人只针对本校的教师,不包括学生;是否投资、投资多少完全本着自愿的原则;获取资金百分之九十用于股票操作,其他资金用于股票操作中的日常支出;保本分红,获利的百分之八十用于分红,余下百分之二十作为管理费由操作人获得。对于最后一条,我信心十足,我想以我的证券理论做后盾,投资盈利应该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了。
集资方案贴出之后,在教师中引起很大的反响,一周时间里,集资额高达九万余元,当时人们工资都是几百元,能集到这个金额出乎我的预料,对于我来说这可谓是个天文数字了。拿到这些钱后,在投资人的集会上我还信誓旦旦地对集资者做出一定不要大家赔本,保证大家赚钱的承诺。随后,我到市内的证券交易所进行了投资注册。就在一切都准备就绪,即将选股投资的时候,学校收到了上级的紧急文件,文件中明文规定禁止教师担任第二职业(当时第二职业正是热门话题)。虽说投资股市不能算是第二职业,但要每天往返于市里和学校之间,肯定对教学工作要有影响。校领导找我郑重谈话,要么辞职,要么放弃这次活动。辞职对于我来说无法想象,放弃这次活动也就成了唯一的选择。
放弃这次活动当时对于我来说非常的遗憾,参加集资的教师也感到很遗憾。然而,后来发生的一些事情却证明放弃这次活动不是遗憾,是万幸!第一,我对证券投资只有理论上的依据,实际操作毫无经验,股票的选择、抛售时机的掌握未必合理,陷入股市难以脱身大有可能。其实,像我这样只是纸上谈兵,在股市中跌得千疮百孔的亦是大有人在。第二,97年以后,股市逐渐转入低潮,进入“熊市”,如果当时投资被套牢则是不可避免。别说是兑现我承诺的分红,就是保本也很难做到。赔了大伙的钱,落下一屁股债不说,在单位要想做人都难。第三,更让人后怕的是,后来在我回忆这件事时,恍然发现这件事从始至终都有着非法集资的嫌疑,实属违法之举。幸而当时上级文件的出台,否则,后果还真是不可设想。
中国有句俗语:“好心办坏事”。是啊,出发点是好的,但结果未必如人意。许多非法集资的案例都是这样,也许起初是想给大家办点事,但在活动中却逐渐地却变了味。成了欺骗民众,只给自己谋利益,捞好处的私铺性质;或者是集资后一事无成,鸡飞蛋打。不管那种情况,最终的结果是一致的,那就是损害了集资人的利益,危害了社会的稳定。远离非法集资,保护自己财产不受侵害,在遇到类似的活动中,大家要有自己的头脑,不要盲目的跟风而动,更不要被那些虚幻的高额利润所诱惑。记住一句话:天上不会轻易掉下馅饼的。(作者:叶海峰 河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