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百余老人听信非法集资谎言 被骗得血本无归

2008年12月12日 14:47   来源:四川新闻网   

    120多位老年人,因听信非法集资,高额回报的谎言,将自己一辈子的积蓄全部进行所谓的投资,最后落得财去人空的下场。武侯法院对这些可恶的诈骗分子进行宣判。

    2006年6月,被告人史凤香(化名汪伯香)伙同在逃的张林(化名钟仕海)通过虚假证明文件,成立成都蜀世康商贸有限公司,合作经营自动售水站,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吸引投资者。

    2006年8月至2006年11月26日,郑某某等26位老人与他们签订了投资《合作合同》,交纳了集资款人民币294000元。2006年11月26日至2007年6月,另68位老人也在他们的鼓吹下签订了投资《合作合同》,交纳了集资款1222900元。2007年4月,又有28名老人上当,交纳了424200元。这些钱财绝大多数有去无回。2007年6月11日,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先后将涉案人员史凤香、何云、耿亚清抓获归案。

    武侯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史凤香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何云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耿亚清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责任编辑:华青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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