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2日,财政部、人民银行和国家税务总局宣布对个人住房交易环节的信贷、税收政策作出调整,降低住房交易成本。 房地产组合新政策的优惠中规定,自10月27日起,金融机构对居民首次购买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提供贷款,其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以一套均价为每平方米1万元的90平方米普通住宅计算,购房者首付只需18万元,剩下72万元的贷款假设按照20年贷款期限等额本息还款,目前银行5年以上贷款利率为7.47%,其利息将达到66.89万元,月供为5787.07元,按照新的政策计算,其利息则为44.24万元,月供4843.24元。仅利息一项,就能节省2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