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金所再出四条新政,进一步加大市场管控,严格限制市场过度投机。
中金所表示,自2015年9月7日起,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客户在单个产品、单日开仓交易量超过10手的构成“日内开仓交易量较大”的异常交易行为。将沪深300、上证50和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非套期保值持仓交易保证金标准,自9月7日结算时起,由30%提高到40%。沪深300、上证50和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套期保值持仓交易保证金标准由10%提高到20%。
同时,中金所要求会员单位进一步加强客户管理。对于长期未交易的金融期货客户,会员单位应切实做好风险提示,加强验证与核查客户真实身份。自9月7日起,长期未交易客户在参与金融期货交易之前,应知悉交易所现行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作出账户系本人使用,不出借、转让账户或将账户委托他人操作,合规参与交易等承诺,并将承诺书通过会员单位报送中金所后,方可参与金融期货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