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记者8月28日获悉,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当天宣布两项措施,上调股指期货各合约非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严格异常交易行为监管,进一步抑制股指期货市场过度投机。
这是中金所三天之内为抑制股指期货市场过度投机打出的第三记“重拳”。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中金所于2015年8月26日采取股指期货一系列严格监管措施抑制市场过度投机,实施以来取得一定成效。当天,还对152名单日开仓量超过600手、13名日内撤单次数达到400次、1名自成交次数达到5次,共计164名(去除重复)客户采取限制开仓1个月的监管措施。
中金所表示,为进一步巩固和加强监管效果,优化市场成交持仓结构,经审慎评估决定,一是自2015年8月31日起,对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客户在单个产品、单日开仓交易量超过100手的认定为“日内开仓交易量较大”的异常交易行为。日内开仓交易量是指客户单日在单个产品所有合约上的买开仓数量与卖开仓数量之和。套期保值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此限。
二是自2015年8月31日结算时起,将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非套保持仓的交易保证金全部调整为合约价值的30%。
恒泰期货首席经济学家江明德表示,股指期货新的监管措施政策实施三天来,股指期货成交量有所下降,但市场投机氛围依然较重,市场成交、持仓结构仍需优化。8月28日再次加大对市场投机交易的抑制力度,对于维护市场长期健康稳定发展具有必要性。
在兴证期货宏观分析师刘文波看来,提高非套保持仓的保证金标准至30%,能有效降低资金杠杆比例,减少价格波动对客户盈亏的放大效应,在当前市场情况下可降低市场整体风险水平。套保持仓的保证金维持不变,有利于期指风险对冲的功能更好发挥。进一步严格异常交易行为监管,能更加显著地抑制股指期货市场过度投机,净化市场氛围,进一步巩固和加强监管效果,优化市场成交持仓结构。
中金所表示,上述措施实施后将继续跟踪评估措施实施效果,视情况采取进一步措施,抑制市场过度投机,促进股指期货市场平稳健康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