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基金坐庄为何如此肆无忌惮?

2015年05月13日 08:35    来源: 深圳商报     钟国斌

  近期,基金坐庄助推股价成了市场关注焦点。每一只牛股和高价股背后,就有一家或多家基金公司坐庄。接受记者采访的法律界人士呼吁:基金坐庄存在股价操纵和利益输送嫌疑,证监会应对基金坐庄行为予以高度重视。

  基金坐庄制造巨大泡沫

  据统计,截至5月12日收盘,两市共有53只百元股(不算除权后的一批百元高价股),其中200元以上个股9只,安硕信息和全通教育股价均在400元上方。从分布看,创业板上市公司占了33席位;中小板10席,深沪主板10席。

  另外,据统计,目前53家百元高价股中,动态市盈率高于1000倍的上市公司,有13个。动态市盈率高于100倍的上市公司,有38个。

  值得注意的是,每一个百元高价股的诞生,基金联手或坐庄可谓直接推手。目前流行的坐庄方式是:同一家基金公司旗下多只基金同时重仓一只股票;或者数家基金公司旗下多只基金联手重仓同一只股票。基金公司通过旗下多只基金集中持股,借助各种热门题材,对高度控盘重仓股大肆炒作。

  为何基金热衷坐庄创业板

  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对记者表示,在当前市场环境下,参与创业板投资越多,基金净值增长越快,新基金的发行规模越大。从卖方研究的角度来看,不推荐创业板股票的分析师就会被边缘化。对上市公司而言,估值越高越利于大股东减持和并购等。对整个社会而言,参与创业板,获利才高。买方机构、卖方机构、上市公司到投资者,都被捆绑到了一起。

  同时,基金的收入主要源于管理费用的征收,而管理费只同基金规模有关,和基金的实际收益并无实际关联,这种利益脱钩局面也是公募基金坐庄的主要因素之一。

  涉嫌股价操纵和利益输送

  一位监管层负责基金监管的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基金法规定基金公司持股不能超过“双十”,即单只基金持有一只股票不能超过股本的10%,单只基金持有一只股票市值不能超过基金净值的10%。同一家基金公司旗下多只基金同时重仓一只股票;或者数家基金公司联手重仓同一只股票,按目前的基金法不算违规。不过,一些上市公司和基金公司合谋做高股价,可能存在股价操纵和利益输送嫌疑,但没有证据前不好去调查。

  北京天问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张远忠对记者说,同一家基金公司旗下多只基金同时重仓一只股票,存在股价操纵和利益输送之嫌,比如大龙地产曾出现过基金间利益输送问题,即某基金公司的一只大型基金增持,掩护基金公司旗下的小基金出货撤退,损害基民利益。

  张远忠说,表面上看,不同的基金属于不同的持有人,但实际上管理权在同一个公司。若一个公司不同名目的基金共同持有同一只股票,要么基金的分类不合理涉嫌违约,要么就是持有的股票不合理,同样涉嫌违约。证监会应对基金坐庄行为高度重视,对可能存在股价操纵的公司进行调查。


(责任编辑: 马欣 )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上市全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