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乌龙指”事件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杨剑波状告证监会一案尚未有最终结论之际,投资者维权案件逐步推进。昨天上午,光大证券内幕交易案在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资料显示,该案件此次涉及的61名原告均为个人投资者,原告代理律师有4名。对于这些个人投资者的起诉,法院单个受理,合并审理。法庭表示,共受理案件103件,由于人数众多,昨天庭审为61件,今天将继续开庭审理。
庭审现场座无虚席,原被告双方严阵以待,庭审开始即针锋相对。法官开庭即指出,光大证券方面认为原告投资人可能存在选择性打印交易记录,因此向法院申请调查令,调取部分原告投资人的全部交易记录。“结果是,并没有发现原告存在此现象,也不存在套利交易。”
原告律师严义明在法庭上表示,光大证券方面涉嫌内幕交易,且光大证券原董秘梅键在公司内部对交易达成一致后,仍然对外否认,作为法定信息披露人,梅键的行为说明光大证券涉及虚假陈述。此外,光大证券集中资金及信息优势,大幅操纵股价获得巨量利益,此举涉嫌价格操纵。被告律师认为,乌龙交易信息已经通过网络大面积传播,已经达成使投资者广泛知悉的效果,且梅键行为属于个人行为。
据了解,法庭上双方争议的焦点主要围绕四个方面: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内幕交易行为人是否具有主观过错;投资者的经济损失与行为人的内幕交易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内幕交易行为是否给投资者造成了经济损失。
据相关律师表示,其他投资者尚在观望,如果判决结果有利于投资者,第二拨诉讼主体的原告将是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等机构投资者。
去年股市“8·16”事件发生后,光大证券被证监会裁定存在内幕交易并被处以行政处罚和罚款,上海有多位律师代理投资者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向光大证券提起诉讼,但光大证券提出管辖权异议。今年2月,上海市二中院发出民事裁定书,驳回异议,认为该院具有对光大证券内幕交易纠纷案件的管辖权。光大证券继续向上海市高院提出异议,但也被驳回。上海市高院认为,光大证券住所位于上海市静安区,属于二中院管辖区,原审法院对本案行使管辖权于法有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