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内幕交易责任纠纷案今天上午9点在上海二中院开庭,不过被告方代理律师否认光大证券存在内幕交易行为,并称案件不应该被受理。
双方今天在法庭上争议的焦点主要为:第一、光大证券是否存在内幕交易;第二、内幕交易行为人是否具有主观过错;第三、投资者的经济损失与行为人的内幕交易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第四、内幕交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了经济损失。
不过,光大证券代理律师否认该公司存在内幕交易行为。被告代理律师在辩护中称,此案的受理程序存在异议,部分投资人用不同的诉讼事由同样的名义提起诉讼,这是不应该被受理的。
此外,被告方代理律师还表示,本案不具备前置程序,根据相关法律,本案应具备相关部门出具的文件来作为前置程序。而目前,证监会仅对光大证券涉嫌内幕交易做出处罚决定。
被告代理律师认为,光大证券地内幕交易与投资者损失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因光大证券异常交易而蒙受损失的投资者,有部分是因为看到股指上涨后进行了不理智的交易,这种责任应该由投资者自担,经济损失不应由光大证券承担,投资者也无权索赔。
本案其中一位原告律师严义明认为,光大证券当天上午的乌龙操作导致股指大幅度上升,只有其内部知道该上升是不可持续的,之后必将下跌而导致有所亏损,但社会公众并不知情,因此光大证券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此外,光大证券原董秘梅键在公司内部对交易达成一致后,仍然对外否认,作为法定信息披露人,梅键的行为说明光大证券涉及虚假陈述。而光大证券集中资金及信息优势,大幅操纵股价获得巨量利益,此举涉嫌价格操纵。
央广网财经记者从上海二中院获悉,本次向光大证券索赔的投资者总数达到61人,共有4位代理律师代理此案。据估计,本案的案值超过1000万,由于人数众多,今日庭审为61件,明天继续开庭审理。
截止发稿,今天的庭审尚未结束。
2013年8月16日11点05分开始,光大证券策略投资部门自营业务在使用其独立的套利系统时出现问题导致上证指数一分钟内涨超5%,盘中逼近2200点,数十只权重股瞬间封涨停。,该事件后来被称为“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
事件发生后,光大证券总裁徐浩明辞职。随后证监会没收光大证券违法所得8721余万元,并处以5倍罚款,罚没金额总计5.23亿元。相关责任人员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分别给予警告、罚款60万元并终身证券期货市场禁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