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国务院发布新“国九条”。新“国九条”具有比较深远的现实意义和战略影响,主要因为它是对未来一定时期证券市场改革发展蓝图的顶层设计,是下一阶段推进资本市场改革的任务清单。
在以国务院文件形式发布的新“国九条”中,把股票发行注册制和上市公司主动退市制度作为重要内容,足见这两项制度对资本市场未来发展总体框架的意义。
股票发行注册制的实施,意味着优质股票上市融资通道打开,上市难就会成为历史的记忆。不难想象,股票发行量在一定阶段会有突飞猛进的提高,这对于那些对资金饥渴难耐、苦等上市的拟上市公司而言是久旱逢甘霖;长期来看,对于中国产业结构调整,创新发展无疑都具有重要意义。
从另一方面看,如果没有严格的退市制度保驾护航,股票注册制的实施会引发股市恐慌,是不利于股市的稳定发展的。不断上市的是值得投资的优质上市公司,欺诈、造假、经营不好的公司要被清除出市场,这样的市场才是健康的、富有投资价值的市场。
在新“国九条”中明确规定“对欺诈发行的上市公司要实行强制退市”,力度空前。股票发行注册制是资本市场的重大改革,为市场补充新鲜血液,在推出之前,相应的股票退市制度理应提前出炉,一进一出两个阀门都带给投资者信心,市场信心自然会逐渐恢复。
不可否认的是,当前的退市制度仍然存在诸多漏洞,濒临退市的公司通过各种手段最终可以逃避退市的处罚,僵而不死,死而不退,热炒ST劣币驱逐良币等等不正常的现象,打乱了一些投资者的投资逻辑。
南纺股份在连续5年虚增利润的背景下,还能“不死”,且只被罚了50万元,从2006年至2011年连续6年亏损,南纺股份本应退市,却凭借造假躲过此劫。究其原因,缺乏应有的“铁腕”制度是根本原因,2012年至今,A股退市者只有*ST炎黄和*ST创智,退市长油目前仍处退市整理期。而如南纺股份、万福生科在内的造假公司,均可逍遥于A股。
可见,退市制度改革势在必行。在新“国九条”提出完善退市制度后,证监会近期在6天内三度谈及退市,已将退市制度推高至完善资本市场制度建设的核心议题。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对于退市制度改革,将构建符合我国实际的、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退市制度,这是未来的方向和要求,同时,进一步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的多元化退市指标体系,一方面要鼓励企业主动退市,包括转板、并购,一方面对于欺诈上市企业强制退市,总体上形成公司进退有序的资本市场良性秩序。
严格的退市制度一旦建立,那些造假者惶惶不可终日,那些劣质的上市公司被避而远之,退市长油即将步入退市整理期之前还被恶炒的现象永远成为历史,再有注册制带来的源源不断的活水,资本市场岂有不牛之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