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22日发布的公告显示,*ST超日2011年、2012年、2013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第14.1.2条的规定,深交所决定该公司股票自2014年5月28日起暂停上市。*ST超日在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应当继续履行有关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公司义务,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深交所昨日还表示,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证券简称“11超日债”)因发行人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2012年连续二年亏损,于2013年7月8日暂停上市。超日太阳2013年年度报告显示, 2013年继续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6.5条等规定,深交所决定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自2014年5月30日起终止上市。
深交所要求,超日太阳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等规定,做好债券终止上市及后续有关工作。
深交所昨日还发布了《关于对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处分的公告》。公告称,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未能在2014年4月30日前披露2013年年度报告和2014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违规事实。
依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17.2条、第17.3条、第17.4条的规定,经深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作出如下处分决定:对公司予以公开谴责的处分;对公司时任董事长蔡文杰、时任董事兼总经理蒋晖、董事兼副总经理宋金球、董事兼副总经理刘斌、独立董事李书锋、财务总监张卫东、监事张艺拢、王金来、马坤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