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深交所发布公告称,因信披违规,金谷源及相关当事人遭深交所公开谴责。
深交所查明,2012年1月13日,昆山宏图因借贷纠纷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金谷源归还借款人民币9971.29万元并判令金谷源赔偿自借款发生之日起的利息损失。河北高院于2012年1月31日受理此案并于2012年2月23日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公司归还昆山宏图借款及损失。一审判决后昆山宏图不服提起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院于2013年2月4日受理此案并于2013年4月28日作出二审判决,判令金谷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昆山宏图9971.29万元及利息,金谷源承担两审诉讼费。2013年8月30日河北高院向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但金谷源在2012年年初涉诉后,直至2013年12月7日才发布《重大诉讼公告》披露公司前述重大诉讼事项。此前,公司对前述重大诉讼事项未能及时发布临时公告,亦未在2012年度及2013年度相应定期报告中披露相关诉讼信息。
深交所决定,对金谷源和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路联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