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19日讯 (记者 马欣) 沈阳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桃李面包”)近日正式披露招股说明书,拟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欲做A股市场上“面包第一股”。记者通过查阅招股书,发现桃李面包实际控制人为吴氏家族,是典型的家族企业,对此,有业内人士指出,这类企业容易被游资、私募控盘。此外,2012年3月,桃李面包下属子公司北京桃李因在食品安全上虚假宣传而受到行政处罚。
针对上述问题,记者致电桃李面包,但截至发稿,仍未收到回复。
“一股独大”的家族企业
桃李面包的前身是沈阳市桃李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 年1 月23 日,注册资本为50 万元。2007 年7 月2 日,桃李面包发起人吴学群与吴志刚签署《发起人协议》,将桃李有限整体变更为沈阳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11 月30 日,桃李面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通过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从8,495.1667 万元增加至8,826 万元,由桃李面包共计129 名骨干员工以现金方式进行认购,增资价格为2.28 元/股。自此,桃李面包共有136名自然人股东。
中国经济网记者查阅招股书后得知,桃李面包的实际控制人为吴学群、吴学亮、吴志刚及盛雅莉,4人合计持股79.11%。其中,吴志刚和盛雅莉为夫妻,吴学群、吴学亮分别是其次子和三子。此外,吴学东、肖蜀岩分别位居第5、第12大股东,分别持股7.4%,0.1643%,其中吴学东为吴志刚和盛雅莉的长子,肖蜀岩系吴学东之妻。
预计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控制权、治理结构、生产经营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将仍处于控股地位。
除此之外,在董事会和管理层中,吴氏家族也占据重要地位。桃李面包9名董事会成员中有4名为家族成员,公司高管人员中2名为家族成员,其中吴学群为董事长兼总经理,吴学亮为董事兼副总经理,吴志刚为董事,盛雅莉之弟盛龙为董事。
对此,桃李面包也承认该公司潜藏实际控制人及家族成员不当控制的风险。“如果家族成员通过在董事会及管理层占据的席位不当控制公司的人事安排、经营决策、投资方向、资产交易、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股利分配政策等重大事项,则有可能给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带来损害。”
有业内人士表示,大股东股权都集中在吴氏家族手中,股东会就是家庭会。对于桃李面包这种“一股独大”的家族式企业,机构一般不愿意过多介入,导致二级市场股票少有基金参与,因此更容易被游资、私募控盘。加上这类公司私密性强、利益关系明确,家族股东和庄家联手操纵市场的可能性和可行性更大。
曾因虚假宣传被罚
根据招股书,桃李面包主营业务为糕点(烘烤类糕点、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月饼)生产加工,日用百货批发、零售,农副产品收购。
桃李面包自认是国内面包行业的知名企业,通过“中央工厂+批发”的经营模式,生产和销售桃李品牌的烘焙和节日食品。但该公司同时表示,“烘焙类产品与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直接相关。公司根据ISO9001、ISO22000等各项质量控制体系要求制定了具体的质量控制标准和措施并严格实施,确保公司产品质量合格,但仍不排除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出现纰漏或因为其他原因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并产生赔偿风险”。
但据中国网报道,2012年3月,桃李面包下属子公司北京桃李因在食品安全上虚假宣传而受到行政处罚。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当反式脂肪酸含量小于等于0.3g/100g 食品时,可标示为“0”或声称“无”或者“不含”反式脂肪酸。
北京桃李自2011年10月起,在北京地区销售的吉士排面包、醇熟切片面包和桃李切片面包在包装上使用“无反式脂肪酸”字样的宣传语。
北京市工商局通州分局执法人员通过调查取样,认为北京桃李的产品中含有“反式脂肪酸”,从而认定北京桃李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虚假宣传行为,并处以10 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