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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农业保险广度和深度 为农村经济“保驾护航”

2014年04月22日 19:52    来源: 新华网      李延霞 谭谟晓

  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创新农业保险产品、完善保费补贴政策、加快建立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的《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对今后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方向做出了详细安排。专家认为,《意见》将推动我国农业保险更好地为农村经济“保驾护航”。

  “多年来,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为缓解受灾农民的生产生活困难和促进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同时也应看到,农业保险还有较大发展空间,如果要达到应保尽保的水平,覆盖面还要提高一倍以上。”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说。

  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农业保险承保主要农作物突破10亿亩,占全国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的42%,提供风险保障突破1万亿元,2013年向3177万受灾农户支付赔款208.6亿元,同比增长41%。

  《意见》提出要推广农房、农机具、设施农业、渔业、制种保险等业务。“这契合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发展需要。尤其是随着农村人口的外移,要解决谁来种地的问题,就要推广农业机械化,这方面的风险保障愈加重要。”他说。

  除了广度,农业保险深度也有待进一步提高。我国农业保险基本都是成本保险,保障水平低,不能完全解决受灾农民的生产问题,对农民的吸引力不大。有些地方的参保率较高,很大程度上靠行政推动。

  据了解,去年菲特台风侵袭宁波导致的特大洪涝灾害导致该地区受灾农险的总赔款为1.5亿元,但农险实际直接损失超过25亿元,损失是赔付的17倍。大灾面前,我国农业保险保障水平不足问题凸显。

  庹国柱表示,从国外发达国家看,农业保险的保障水平能到实际收益的80%至90%,而在我国甚至连成本都不够,广大农民对提高保险金额的需求很强烈。

  当前我国农业保险的保费补贴制度有待完善,中央财政补贴的险种,很多都需要省级以下财政层层配套,有的险种基层有强烈需求,中央也有政策,但由于省级财政没有配套,就无法开办。《意见》提出,要提高中央、省级财政对主要粮食作物保险的保费补贴比例,逐步减少或取消产量大县的县级保费补贴。

  “减少或取消产量大县县级保费补贴的决策非常正确。由于粮食生产大县往往是财政弱县,缺少配套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财力,保得越多,补贴得越多。地方政府没有积极性推广农业保险,甚至会助长个别地方弄虚作假。”庹国柱说。

  《意见》提出,加快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增强对重大自然灾害风险的抵御能力。事实上,中央一号文件已连续多年提及农业保险大灾风险问题。

  目前我国农业保险的准备金主要是经营农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从保费或者盈余中提取,远远不足以应对当前的风险。“行业多年的积累有可能一次大灾全部搭进去。比如在东北洪涝灾害中,承保黑龙江省农业保险的阳光农业保险公司,在前9年一直风调雨顺的情况下共积累了4.66亿元的准备金,但仅此次灾害如果不是进行了再保的话,可能就会赔不起。”保监会财产监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

  “财政部发布的农业保险大灾准备金管理办法,对保险企业大灾风险准备金的计提等方面进行了相应规定。但建立大灾风险分散机制仅靠企业自身的力量是不够的,关键是中央和省级,大灾基金如何筹资,由谁管理,希望政府尽快在这方面出台相应安排。”庹国柱表示。


(责任编辑: 魏京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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