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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股东施压大股东 东方宾馆两议案遭否决

2014年04月16日 07:24    来源: 中国证券报    

  在4月15日召开的东方宾馆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关于投资大角山酒店的议案》以及由中小股东提起的《关于罢免公司全体董事的议案》未能获得股东大会通过。大股东岭南集团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张竹筠在会上表示,岭南集团成为东方宾馆控股股东以来一直着力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问题的解决。2012年上市公司重大重组事项终止后,岭南集团、东方宾馆仍积极探索解决方式。去年在酒店行业面临严峻考验的情况下,东方宾馆净利润仍增长11.14%。

  两项议案被否

  股东大会上共有包括《公司2013年年度董事会报告》在内的10项议案,其中《关于投资大角山酒店的议案》以及由中小股东提起的《关于罢免公司全体董事的议案》未能获得通过。

  公开资料显示,2013年8月,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关于不参与投资大角山酒店的议案》。为履行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在2014年3月14日晚间公告,考虑到南沙地区未来的发展前景和公司的长远战略,公司拟通过增资方式以现金投资大股东岭南集团全资子公司岭南花园大角山酒店,投资金额为10810.50万元,在大角山酒店原投资的基础上增资至20810.50万元。完成投资后,公司将持有大角山酒店51%的股权,成为大角山酒店的控股股东。

  “投资的前八年基本不赚钱,而且又造成新的同业竞争。”有中小股东在股东大会现场提出异议。由于是关联公司,在该议案的表决中控股股东岭南集团需要回避。表决结果显示,有90.4%的中小股东对该议案持反对意见,该议案未获通过。

  对于东方宾馆投资大角山酒店项目,张竹筠表示,无论从南沙区域的未来发展潜力,还是从东方宾馆开拓新的客源结构,从单一商务型酒店向商务型、旅游度假型酒店转型的角度出发,都有利于东方宾馆未来战略发展。尽管投资初期可能会影响到公司的盈利情况,但这也是酒店行业投资回收期长的规律。

  中小股东谋自救

  据了解,小股东罢免董事源于对大股东未能勤勉尽职和履行相关承诺的不满。岭南集团曾于2009年通过股权划转成为东方宾馆控股股东,承诺两年内整合集团内的酒店业务、优化资源配置。不过,2012年4月,东方宾馆终止重大资产重组。自此,股价已出现大幅下滑。东方宾馆今年3月底发布公告称,将积极督促岭南集团推进同业竞争问题的彻底解决。

  东方宾馆4月1日晚间公告,个人股东王振华和梁树森提议罢免全体董事,提案称公司董事未能履行勤勉尽责的义务。王振华和梁树森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8508089股,占股份总数的3.15%。根据公司公告,王振华自2013年半年报首次出现并位列第四大流通股东,而梁树森则从2013年年报时首次出现并位列第四大流通股东。而截至2013年末,东方宾馆大股东岭南集团合计持有东方宾馆51.55%的股份。

  “未来还将继续增持。”提案罢免全体董事的小股东表示,建议东方宾馆向大股东索要未履行收购承诺及制造同业竞争的赔偿。

  有业内人士指出,小股东此举反映出股东文化的觉醒,催动大股东履行承诺并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责任编辑: 蒋诗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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