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31家公司存在未超期且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昨天表示,证监会启动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监管专项治理活动,严厉打击失信行为。对于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的,今年6月底前须予以规范解决,对于没有完成履约的,证监会将采取措施,依据证券法等规定,对承诺相关方予以限制。这意味着,上市公司承诺打白条行为将在6月底之前被彻底清理。
履约期限再也不能含糊不清
据证监会数据显示,两市共2493家公司中有1631家公司存在未超期且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有80家公司存在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上述承诺最早可追溯至股改期间,有的已超期多年,至今没有明确的解决时间表,有的甚至已经明确无法履行。
在上述1631家公司中,有较多承诺事项没有明确的履约期限,例如大股东承诺“合适时机”、“尽快”、“时机成熟时”注入相关资产等,这些承诺事项长期得不到履行,甚至存在恶意拖延、逃避承诺义务等现象,实质上与前述超期不履行的承诺事项并无不同。
为此,证监会专门出台了对承诺履行行为的监管指引:一是明确了承诺事项应满足的标准,包括承诺事项必须有明确的履约时限等,并明确了凡不符合上述标准的承诺事项必须在6个月内予以规范,超期未规范视同不履行承诺。二是对于那些因自身原因导致承诺无法履行的,除非非关联股东同意承诺相关方提出的变更或豁免承诺义务的请求,一概按不履行承诺论处。凡不履行承诺的主体,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审慎审核甚至不予核准承诺相关方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等。三是明确信息披露义务人,增加信息披露要求。在承诺相关方作出承诺时,上市公司就应对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制约措施等方面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记者观察:
不妨设定增持承诺下限?
今年以来,沪市共有9家公司公布了控股股东增持承诺实施情况,7家公司距离其承诺的增持计划相差甚远。
上市公司大股东增持承诺之所以屡屡打白条,是由于没有规定增持下限,对大股东缺乏约束力。
电广传媒公告控股股东计划于2012年12月5日起,在6个月内从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增持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而2013年6月4日届满,该控股股东从二级市场累计购入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1%。
虽然最终的增持比例较上限5%仍有较大差距,但由于作出增持下限承诺,一方面对大股东的增持比例有了硬性约束;另一方面,也让广大中小投资者在增持之初就吃下一颗定心丸。而在政策层面,对于大股东增持的下限规定,有关部门迟迟未作表态。
(杨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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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杨欣)
1.目前T+0机制正在研究中。
2.创业板适当降低财务指标,监管部门会以信息披露为中心,加强监管。
3.IPO申报窗口并没有关闭。
4.证监会调整机构已经完成,发行监管部的职责包括审核境内IPO申请文件等。创新业务监管部负责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小组工作等。
5.已完成证券发行承销管理办法、老股转让规则、信披规则等制度改进,正抓紧对首发、再融资、重组作出相关规定。
6.新股发行注册制改革的调研工作一直在进行中,相关方案将在时机成熟时向社会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