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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下月实施 众淘宝小店急寻它路

2014年02月25日 16:41    来源: 羊城晚报    

  “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下月实施,有淘宝小卖家转战微信朋友圈

  为躲退货潮,淘宝小店急寻它路

  面世20年来首次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将于3月15日正式实施,其中“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被视为保护广大网购消费者的一大有力举措,网购无理由退货即将成为电子商务的行规。

  记者了解到,目前承诺无理由退货的大多为大型电商。业内人士指出,新消法出台有利于消费者建立对电子商务的信赖,有利于行业的长远发展,但在注意保护消费者权利的同时,应探索如何保障卖家的权益。

  拆包装就不退货好坑爹

  网络购物虽然便捷,但因无法看到实物,交易中纠纷不断。上周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公布2013年深圳市互联网(电子商务)消费投诉申诉情况报告显示,去年深圳消委会收到的互联网消费投诉和申诉共16098宗,占全部投诉申诉的29.18%,网络购物投诉申诉有10281宗。

  新消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适用于退货的商品覆盖范围广泛,新消法中列出 “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和“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以及“交付的报纸、期刊”四大类商品不属于无理由退货商品。

  记者了解到,目前几大电商平台无理由退货退货门槛并不低。如京东销售的化妆品及个人护理用品除质量问题外不予退货,且需当场验收,若商品有破损;当当网则规定,如个人原因导致的退换货,要求商品原包装未拆封;易迅网关于电子类商品如笔记本、手机、相机等产品退货时,要求在确认外观无损的情况下开机试用,如开机试用后,发现外观问题将无法受理。网店担心成免费试衣间网

  除了大型电商外,目前淘宝上的卖家根据自身实力选择是否参加“7天无理由退货”。之前无力承诺退货的卖家开始观望同行在3月15日后会如何做。

  淘宝服装零售店店主阿梅告诉记者,即使目前在店铺公告中已经说明了不退货,但每月还有人以给差评威胁要求退货,新消法出台后退货量可能会高达20%。“如果承诺了退换货,有人就会把店铺当成试衣间,找各种理由来退货。”

  为了应对可能会出现的退货潮,淘宝卖家林小姐早在几个月前就未雨绸缪,将一些淘宝上的老客户加到微信好友中,通过在朋友圈发新品图片的方式做生意。“同款产品在微信上发会比在自己淘宝店便宜几十元,一些信任你的老客户就愿意直接将钱转账给你,这样既没有差评,也不用退货。”

  由于不经过第三方支付平台,通过微信朋友圈购物存在一定的风险,客流量也没有淘宝大,但为了避免退货纠纷,在微信朋友圈上做生意的卖家日益增加。

  卖家权益也应保护

  《新消法》的实施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同时,是否会增加了电商的运营成本,让原本就已经举步维艰的中小电商生存更加艰难?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秘书长高圣涵表示,要求实行网购无理由退货的确会增加不少小电商的库存压力和人力成本等,但从长远来看,规范行业运行有利于长远的发展。

  “新消法着力保护了网购消费者的权益,能够让消费者更加信任网购,长远来看电商市场会不断扩大。”高圣涵同时指出,新消法应该对退货的要求做出更加细致的规定,此外卖家的权益保护也不容忽视。“哪些产品不适用于退货应该做出更准确的规定,此外也应该赋予消费者一定的义务,如增加一些退货成本,避免恶意退货的发生。”


(责任编辑: 韦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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