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货难”一直是网购消费投诉的“重灾区”之一。即将在3月15日正式实施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中“除特殊商品外,网购商品在到货之日起7日内无理由退货”的规定,将为消费者解除这一后顾之忧。
而日前,国家工商总局也依据“新消法”公布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明确了除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以及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外,消费者有权自收到网购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由此,消费者网购的“后悔权”将在法律和监管层面获得支持。
对此,不少受访的电商业主表示,为了竞争的需要,无理由退货的承诺其实早于规定已经实施一段时间了,在时限上也符合或高于“新消法”的标准,消费者普遍表示支持。此外,有法律界人士认为,《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既对消费者的权益进行了更好的保护,也能提振网络消费信心,对网络交易量的增加也会有促进,可让网络经营者同时受益。
冲动再不怕后悔
“目前在一些知名电商平台上,为了竞争的需要,及更好地服务消费者,不少商家早就执行7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了。”在淘宝网上开化妆品店已6年的张薇对记者说,“但为了防止不必要的损失,我们会对消费者退货提出要求,如买家要保证商品的完好,包装不被破坏,且运费由买家承担。”
这也得到了各知名电商平台的肯定答复。淘宝网的工作人员表示,包括7天无理由退换货等各种消保措施,其实早已在淘宝和天猫实行了很长时间。“今年1月,淘宝网也发布公告,将执行已达6年的7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升级为退货承诺交易约定,卖家最长可设置15天退货,进一步提高消保级别。”
同时,京东商城相关负责人也表示,今年元旦起在京东购物的用户,均可按“新消法”规定享受相应权益。而苏宁易购、易迅网、凡客诚品等电商平台“7日无理由退货”也早已开始实施,其退换货服务限定日期均符合或比新消法规定的“7日”更长。(下转A3版)
“对消费者而言,7日无理由退货等于让我们有了‘后悔权’,也让一时冲动的消费有了‘冷静期’。通常消费者网购时只能通过图片了解商品详情,但有时候图片的效果和实际收到的商品差别很大。新规的出台对消费者的选择权有了一定的保护,同时也能规范商家的营销行为。”网购达人林小姐表示。
商家或也得利好
对于新规的实施,在消费者一片叫好的同时,也有电商卖家心存忧虑。网店经营者谢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按照7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消费者也许会陷入盲目的选择,“觉得反正能退货,先买来试一试,然后再退,这将带来很多麻烦。而如果碰到恶意消费的买家,利用网购7天包退的周期,免费试用产品几天后又退回商家,也真担心手上会出现数量可观的二手货。”
对此,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宝昌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因为法律规定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在实践中我们可以看到,对于小件商品的网络购物,使用‘后悔权’的成本比较大,不少消费者从经济角度考虑就不选择退货了。这在制度设计上,实际是既维护了消费者的权利,也考虑到电商卖家的利益。”
“同时,由于消费者具有‘后悔权’,消费也就没有了后顾之忧,因此消费者敢于放心购买商品,有利于消费信心提振,从而对网络交易量的增长也会有促进作用。这样电商卖家的交易量提升了,比如被退货3次,但销售量增长了几倍、几十倍,整体而言是盈利的,网络经营者也可随之受益。”邱宝昌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