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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外金融衍生产品应集中清算

2014年02月21日 06:58    来源: 北京日报     杨汛

  昨日下午,央行网站发布《关于建立场外金融衍生产品集中清算机制及开展人民币利率互换集中清算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者达成的人民币利率互换等场外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应按要求进行集中清算,上海清算所提供集中清算服务。该通知在发布之日起实施。

  央行通知称,为促进场外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健康规范发展,建立场外金融衍生产品集中清算机制,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者(以下简称市场参与者)达成的人民币利率互换等场外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应按要求进行集中清算。

  人民币利率互换集中清算业务,是指市场参与者将其达成的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提交上海清算所进行集中清算,由上海清算所作为中央对手方(CCP)承继交易双方的权利及义务,并按照多边净额方式计算市场参与者在相同结算日的利息净额,建立相应风险控制机制,保证合约履行、完成利息净额结算的处理过程。

  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应通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同业拆借中心)交易系统确认。市场参与者参加人民币利率互换集中清算业务,应与上海清算所签订《人民币利率互换集中清算协议》。不能进行集中清算的,应向中国人民银行说明。


(责任编辑: 魏京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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