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人大代表、市住建委主任杨斌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北京市今年探索在城乡结合部利用集体用地建“公租房”,成本降低租价也会相应降低,同时细化非京籍申请公租房条件。另外研究在城区建设由开发商持有产权的租赁住房,面向中高收入的人群且申请不受户籍限制。
公租房将细化非京籍申请条件
“群租房”这种将整套房隔成小间单独出租的方式,因房租低廉成为许多“北漂”的无奈选择。从去年开始,北京市加大了对“群租房”的整治,群租房的住户大都是收入不高的外来务工人员,这部分人的住房问题该如何解决?
对此,杨斌表示,为解决群租房“北漂”人群的住房问题,本市探索研究两种方式,分别建设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发商持有产权的租赁住房,前者面向社会中低收入人群,虽然有“门槛”,但会细化非京籍家庭的申请条件;后者面向中高收入人群,不受户籍限制。
据了解,公租房最早只是面对京籍家庭提出申请,去年,已陆续有5个区县公布了非京籍人员申请公租房的办法。但现在接受非京籍家庭配租的公租房源,只有燕保·京原家园公租房项目中的118套房源,只占该公租房项目中极少的一部分。
杨斌表示,住保办将在今年继续督促其余区县尽快出台非京籍人员申请办法。但今年将结合北京人口调控的精神,进一步细化准入条件。
中低收入公租房建在结合部
北京正探索集体土地中一部分建设用地的经营部分可以作为集体的财产,建一些国家政策允许的公租房。杨斌表示,这种方式由于免去了征地环节,成本相对较低,可以建成租赁房拿到社会上用于出租。杨斌说,“治理群租房、地下室,疏堵必须结合。治理之后这些人去哪住?这是政府需要考虑的问题。”
因此,尝试将农村集体土地,尤其是城乡结合部这类离城区近、靠近轨道交通的地区,拿出一部分集体土地建公租房,来解决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房屋由政府组织、大开发企业建设,安全有保障,独立房屋面积小但有卫生间等。同时,村民通过在产业里的股权获利,也就不必要冒着违法的风险私搭乱建了,可谓“一举两得”。杨斌透露,这是下一步政府为社会提供公共租赁住房服务的重要方向。
市区租赁房没有户籍门槛
城乡结合部建设的公租房,面向低收入人群,租金低廉。杨斌同时透露的另外一个探索方向是,目前正在和国土部门研究,留一部分土地用于建设条件更好一些的“公寓”,专门面向社会收入稳定、能够承受两三千元或更高一点租金的人群,而且申请这类住房,没有户籍“门槛”。
目前,社会上租赁住房绝大多数都是通过个人,而政府对个人行为难以规范,租金受市场波动影响较大,租期也难以保证长期和稳定。但是如果由开发商持有产权,政府就可通过行业管理来进行约束。
租赁房难有利润 先让国企试点
据介绍,“法人单位出租”在德国等发达国家已经非常成熟,租期稳定,政府也容易管理。“这一种方式面临的困难是开发商贷款建房,利息负担过重,租赁住房收回成本的周期长,很难有利润。”杨斌表示,因此可能会考虑由一些市属国企的开发公司先行试点,政府在土地出让环节给予优惠来保证开发商微利,或者对这些国企提出公益性要求,零利润。“从长远看,长期持有租赁物业对开发企业还是有益的。”杨斌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