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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证券遭实名举报后续 证监局回函称已受理

2014年01月08日 08:02    来源: 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田运昌

  近日,记者从投资者霍先生处获得最新消息,其请求监管机构介入调查东海证券资管一案,中国证监会已经转给上海证监局,上海证监局确定予以受理,霍先生目前已经收到《受理告知书》,上海证监局在《受理告知书》中表示将按照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答复意见。

  2013年12月25日,本报发表《东海证券理财产品销售谜局:合同不用客户签字?》一文,文中根据霍先生提供的资料及其本人口述,讲诉其在申购东海证券资管产品时遭遇的无合同待遇,以及后续投诉无门的窘境。

  1月6日,接到《受理告知书》的霍先生向记者透露,他除了质疑东海证券东风5号资管计划不签合同,还发现在申购时东海证券存在承诺收益的嫌疑,还可能存在超出开放期吸纳资金以及未能履行将费用计提逐项向投资者提示的义务等等问题。

  根据霍先生的口述和书面材料,他在购买上述东风5号资管计划产品时已向东海证券北京有关人员言明,“这笔钱原是打算用来买12%年化收益信托的”,但是东海证券的客户经理却表示东风5号的收益更高,霍先生认为,这跟最近收到监管机构罚单的数米基金网等一样,违规承诺了收益。

  此外,根据该计划的《合同》和《说明书》的有关约定,该东风5号资管计划成立后,应当每满3个月开放一次,其中《关于东海证券东风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四次开放期有关事项的公告》中明确显示,东风5号资管计划“于2010年4月26日成立”,“本次”即“第四次开放期”为“2011年4月26日、27日、28日、29日以及5月3日、4日、5日、6日、9日和10日,共计10个工作日”。

  因此,霍先生表示,他的购买文件显示日期是2011年5月11日,东海证券有超出了开放期吸纳资金的嫌疑。

  记者曾致电东海证券客服部,接线的工作人员对公司与霍先生纠纷一事很是熟知,她对霍先生关于东海证券超出开放期吸纳资金的质疑并不认同,她向记者表示“超出开放期后,中登公司的账户是关闭的,是不可能申购成功的,因此霍先生能够申购资管计划成功还是在开放期内”。

  霍先生对上述说法表示认同,但是他对记者提出反问:“申购时有一份文件中签字的时间的的确确是2011年5月11日,即便东海证券是开放期内,怎么可能双方在购买文件上的签字时间是2011年5月11日呢?”

  除了上述问题,霍先生基于自身的证券业和法律业的工作经验认为,东海证券还存在未按照中国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将费用计提逐项向投资者提示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或嫌疑。

  针对这个问题,记者询问东海证券客服人员后,得到的回复是东海证券的资管计划均是按照规定披露费用计提的。

  记者了解到,以海通证券为例,海通证券的资产管理业务,每一项计划的季度和年度资产管理报告,均向投资者详细提示管理费和托管费的支出金额,但是东海证券的东风5号资管计划除了年报向投资者披露管理费和托管费支出金额,其余一二三季度资产管理报告均未披露详细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相比之下,海通证券在信息披露方面显得更为详细。

  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上海证监局一般情况下会在60天内给出受理意见,霍先生表示,希望有关部门尽快调查东海证券内控问题,当然也愿意和东海证券持续沟通,在东海证券认清自身问题、愿意为了广大投资者利益进行持续改进的前提条件下化解纠纷。

  1月7日,记者再次致电东海证券客服,但却一直没有得到公司回应。


(责任编辑: 韦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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