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历了长达13个月的IPO“冰冻期”后,11月30日,证监会《关于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终于面世。
业内专家认为,在新股发行从审核制向注册制的过渡中,此次《意见》旨在建立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发审体制,同时考虑到现状和基本国情,在包括信息披露、发行定价、配售、减持等诸多环节全面强化了对于包括发行人、中介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约束。
在这次市场化改革中,证监会左手松开了事前管制,通过多种制度设计让市场在新股发行中起决定性作用;右手则抓紧了事中、事后监管,对发行人、中介机构赋予更多的自主权的同时也提出了前所未有的监管要求。
我们相信,组合拳改革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为未来推进注册制奠定基础。市场化改革方向逐渐清晰,一直以来困扰市场的诸多问题有望逐步化解,这些措施将重塑A股市场的吸引力。
中证报:新股发行市场化 IPO明年1月重启
根据《意见》,监管部门对新股发行的审核重在合规性审查,企业价值和风险由投资者和市场自主判断。经审核后,新股何时发、怎么发,将由市场自我约束、自主决定,发行价格将更加真实地反映供求关系。
本次改革以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宗旨,着力保护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求偿权;调整新股配售机制,更加尊重中小投资者申购意愿;约束发行人定高价,抑制投资者报高价,遏制股票上市后“炒新”行为。
《意见》明确了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师等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在发行过程中的独立主体责任,规定发行人信息披露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必须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对中介机构的诚信记录、执业情况将按规定予以公示。
上证报:证监会打改革组合拳 约50家企业下月上市
与6月公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意见》最大的亮点之一,在于改进审核方式,突出了发行改革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理念,为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打下了基础。《意见》明确,证监会在发行审核中不再对企业持续盈利能力和投资价值进行判断,而仅依法对发行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内容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同时,证监会自受理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将在3个月内作出有关审核决定。
同时,此次发行改革进行了一系列机制创新,包括在发行环节中引入老股转让、允许在审企业以股债结合的方式融资,在定价及配售环节引入自主协商定价方式、主承销商自主配售机制、网上发行则将采用“持股者才可打新”的市值配售模式。
《意见》还强化了IPO信息披露规定,提出受理即披露、招股书预披露后不得随意更改,中介机构及发行人须对定价和配售的方式、结果公开披露以接受监督等要求。同时放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核准文件有效期至12个月,由发行人自主选择发行时点。
《意见》还在强化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等责任主体的诚信义务、提升IPO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方面做出细化规定。
随着《意见》正式落地,IPO重启的时间表也一并明确。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意见》发布后到过会企业完成相关准备工作,大约需要一个月左右时间。预计到2014年1月,约有50家企业能完成程序并陆续上市。而在审的760家企业完成审核大约需要1年时间。
证券日报:A股市场牛市可期
此次发布的《意见》使得股票发行从核准制向注册制过渡有了实质性进展,突出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监管部门对新股发行的审核重在合规性审查,企业价值和风险由投资者和市场自主判断。经审核后,新股何时发、怎么发,将由市场自我约束、自主决定,发行价格将更加真实地反映供求关系。
同时,《意见》以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宗旨,着力保护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求偿权。调整新股配售机制,更加尊重中小投资者申购意愿。约束发行人定高价,抑制投资者报高价,遏制股票上市后“炒新”行为。
四大新政的出台是相配套、相衔接、相得益彰的,体现了证监会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决心,也是推进我国资本市场监管体制向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迈出的重要步伐,为A股市场的中长期牛市奠定了基础。
证券时报:IPO立体改革新政 重构机构业务模式
一纸首发(IPO)新政将促使投行改变过往的运作模式,重项目质量轻通道将成主流,而销售能力将成为衡量一家投行强大与否的重要指标。
对于证监会日前发布的《意见》,华西证券副总裁杜国文表示,《意见》中的三个月审核期尤为重要,将极大改变投行运作模式和发行人相关计划。
杜国文认为,《意见》对保荐机构质量控制的提升将产生较好的促进作用,会弱化过往的投行通道重要性,从而转向重视申报企业质量,发行企业再也不会因为上市而被迫中断既定的业务拓展。
兴业证券副总裁胡平生表示,上述规定将极大地提升市场运行效率,降低人为影响审核和发行的不确定因素,极大提升投行项目周转率,促使投行更加注重发行企业质量的提升。
一位不愿具名的投行负责人表示,规定增加了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违约成本和惩罚力度,必然进一步提升发行企业的质量。
胡平生则认为,《意见》对投行销售能力提出新的高要求,“未来检验投行实力的重要因素不再是其他指标,而是销售能力的高低,这将促使投行必须尽快加强销售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