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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须强化配套措施

2013年11月26日 07:12    来源: 《经济参考报》     □郭施亮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消息一出,马上引发社会热议。

  根据会议内容指出,针对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未来将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基本做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再者,将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在有关部门间依法依规互通共享,消除“信息孤岛”。另外,将推动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依法公开查询系统,保证不动产交易安全,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以上述第一条条例为例,在过去很长时期内,因国内不动产登记体系过于分散,而不同部门间又存在着不同的法律法规,从而导致整体的执行效率不高。如今,国家将分散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为一个部门,此举不仅大幅提高了执行效率,还有利于进一步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当属一次重要的突破。不过,当前仍处在制度建立的初期,很多潜在的问题能否得到有效处理仍有待观察。

  事实上,2007年,关于统一登记制度的问题已被提及。然而,经历了六年时间,始终得不到实质性的进展。

  6年来,中国房地产市场持续火爆,2009年后更是呈现加速飙升的格局。然而,在楼价持续飙升的同时,相关的制度漏洞也不断浮现。近年来,地方利益已与房地产业捆绑,而房地产业已然跃升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社会囤房现象极其严重,“房姐”、“房叔”等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潜在的社会贪腐问题也是难以想象的。

  如今,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被再次强调,配合未来或将落实的个人住房信息联网以及房产税等相应措施,上述乱象有望得到遏制。话虽如此,但是笔者仍然对相关政策的执行度深表担忧。

  以住房信息联网为例,实际上,在当前地方严重依赖房地产的大背景下,即使未来不动产登记条例能够顺利开展,地方也不愿意落实个人住房信息的联网。有数据统计,当前全国只有极少数城市明确表示住房信息联网,而更多城市采取不理不睬的态度。的确,住房信息联网虽然能够有效打击潜在的社会囤房甚至是贪腐现象,但是此举也必然会牵涉到部分利益者的切身利益。除了个人隐私等问题外,部分地方利益者个人或许拥有数十套甚至上百套房子。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以及住房信息联网等举措,必然会遭遇这些利益者的强烈反抗。另外,很多地方离不开房地产业,而住房信息联网等举措必然会导致大量潜在的空置房释放出来,届时将对当地房地产市场产生极大的影响,这是地方不愿意看到的。

  又以房产税为例,当前国家更倾向于对增量房征收房产税,并非存量房。一旦国内扩大房产税的征收范围,且以增量房为征收对象,则难以有效打击长期存在的囤房一族。因此,这种征收模式也无法起到实质性的作用。

  笔者认为,不动产登记能否实现预期效果,关键看政策的执行效率以及未来配套措施的针对范围。需要注意的是,在未来政策执行过程中,必然会遭遇地方以及相关利益者的强烈反抗,毕竟此举不仅打击了房地产的投机现象,而且很可能还会捉出一批“大鳄”。


(责任编辑: 蒋诗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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