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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存款保险制度民营银行也不会“风行”

2013年11月23日 07:12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专家认为,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将有利于保护存款者利益

  酝酿已久的存款保险制度设计正逐渐明晰。日前,央行行长周小川发表署名文章,明确提出了存款保险制度的设计思路,并指明存款保险制度是设立民营银行的前提条件。

  对此,中国银河证券首席总裁顾问左小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存款保险制度建设是金融改革过程中完善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随着利率市场化的不断推进,小银行面临“存款搬家”压力,加大了小银行被淘汰的可能性。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将有利于保护存款者的利益。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表示,存款保险制度目前来看是成熟市场经济体普遍存在的一种制度安排,可以有效防范对存款人挤兑风险的发生。

  周小川表示,将实行强制性存款保险,使之覆盖所有存款类金融机构;实行限额赔付,规定限额内全额赔付,超出部分仍有权从该机构清算资产中得到追偿;实行风险差别费率,以起到正向激励和辅助监管作用。

  日前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完善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机制。

  “这为民营银行的设立创造了条件。”鲁政委指出,从某种程度上说,有了存款保险制度,未来设立民营银行的风险可控,储户的利益将得到保障。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将出现民营银行风起云涌的景象。”左小蕾称,民资参与金融活动早已出现,之所以选择建立银行,主要是因为银行可以吸储而获得高收益,但随着金融改革的不断完善和规范,银行将自担风险,小银行也是如此,高收益的局面也会随之改变。(证券日报)


(责任编辑: 马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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