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迟迟未出台上海自贸区金融政策细则,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办公厅主任隆国强30日在北京表示,该项政策细则的出台不宜仓促,但是根据国际经验,首先应实现长期跨境资本可兑换项目的开放。“如目前试行的负面清单及准入前国民待遇,实际上就是对资本跨境进入的放开”。
隆国强是在昨日由国务院新闻办召开的上海自贸区吹风会上做出的上述表态。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自贸区的核心是贸易,因此,改革的突破口应该是政府的职能改革,上述提及的负面清单及准入前国民待遇就是具体的表现。当然,贸易连带的结算和资本项目可自由兑换就具体体现在金融领域的改革。
前瑞士苏黎世银行北京首代刘志勤昨日对记者表示,自贸区的金融改革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考虑放开后的风险防范问题,因此,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短期内无法实现。
“当前似乎在业界和监管层都达成了一个共识,那就是放开私人银行的准入门槛,在自贸区试点,然后再推向全国。” 刘志勤表示。
实际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明确提出,允许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与外资金融机构共同设立中外合资银行。此举被外界普遍认为是为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打开了大门。
刘志勤表示,试点私人银行可在区内进行贸易结算、实现资金流通和划拨、贷款融资和金融衍生品的服务,目的是打破金融垄断,通过私人银行的介入来化解银子银行的风险,让银子银行逐渐实现阳光化。(证券日报 傅苏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