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的优势是什么?具体有什么政策和创新?企业将在哪些方面受益?相关部委昨天为公众进行了解读——
“上海自贸区的核心是创造制度活力”
□本报记者 徐秀雰 发自上海
昨日上午,备受瞩目的上海自贸区正式挂牌成立,同时公布了36家首批入驻企业的名单,其中11家为中外合资、外商独资企业。
对比成熟的中国香港、日本东京和新加坡的自贸区,上海自贸区的优势是什么?自贸区具体有些什么样的政策变化和制度创新?对于企业来说将在哪些方面受益?昨日下午在上海城市规划馆举行的信息沟通会上,来自商务部、发改委、人民银行、上海银监局、上海海关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对此作出了相应的积极表态。
“我们承担了一个国家扩大开放、政府职能转变的先行试验任务。”试验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戴海波表示,上海自贸区的核心是创造制度活力,从而激活市场活力。
解读者:戴海波 身份: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试验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企业登记最快4天拿到营业执照
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核心是制度创新而不是政策优惠,自贸区改革方案主要体现为四个方面的制度创新,分别是:投资管理制度创新、贸易监管制度创新、金融制度创新、综合监管制度创新等。
在投资管理制度方面,主要采取负面清单的模式。戴海波说,对于负面清单已依据法律法规作了大量梳理,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列出18个门类,89个大类,419个中类,1069个小类,190条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内投资按原有办法管理,清单外按内外资一律的原则。
“负面清单启用后,按照新规则,外资企业登记等可以大大便利。以前我们承诺29天办理,现在承诺最快可以4天,让企业拿到营业执照、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等。”
戴海波指出,为了给下一步改革提供空间,此次制定的负面清单为2013版,实践当中会评估和调整,未来也可能会有2014版、2015版。
他还表示,在上海自贸区内实行的制度探索,目前以三年为限,是指在三年内将努力探索、验证新的规则体系是否有效。若有效,下一步将推动有关制度法律修改,自贸区有信心把试验中积累的经验提供给国家,可能三年后会有更进一步的改革目标。
解读者:王伟 身份:财政部关税司司长
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股权激励可分期纳税
对于之前外界传言自贸区实行15%企业所得税的说法,王伟给予了否认。“15%企业所得税的说法暂不成熟,自贸区总体方案已经明确,上海自贸区的一个原则就是,经验可复制、可推广。目前,企业所得税按15%征收,不具备在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可能性。”他指出,自贸区税制改革要符合国家税制改革的方向,遵循税制公平、统一、规范的原则。
王伟透露,未来将有七项税收政策促进投资和贸易。在促进投资方面,主要涉及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股权激励等两项政策,资产评估增值所得税、股权激励所得税可进行分期纳税;促进贸易方面,主要涉及融资租赁出口退税试点、进口环节增值税、选择性征税、部分货物免税、启运港退税试点等5项政策。
解读者:尹宗华 身份:商务部国际贸易关系司司长
对外商投资开办企业实行备案制
对于外商投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主要涉及5个方面的任务和90多项政策措施。如在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方面,要积极探索建立与国际高标准投资和贸易规则体系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系,推进政府管理由注重事先审批转为注重事中、事后监管。
推进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对负面清单外领域,按内外资一致原则,将外商投资项目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将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管理改为备案管理;对外商投资开办企业实行以备案制为主管理方式,对境外投资一般项目实行备案制。
解读者:张皖生 身份:海关总署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司司长
先入区,再报关
自贸区内将创新优化海关监管模式,允许“先入区,再报关”。海关总署创新了“一线放开”的监管模式,允许利用舱单备案信息“先入区,再报关”;支持试验区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对试验区内企业生产、加工并经“二线”销往区外的货物,实施选择性征税政策。
解读者:张新 身份: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副主任、上海分行行长
深化金融领域的创新,成熟一项推出一项
在自贸区内将加强金融制度创新:一是在自贸区内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二是先行先试利率市场化,在全国统一部署框架内,稳步推进;三是在自贸区内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在风险可控情况下有序推进,支持企业走出去,提高国际竞争力。
此外,未来再推出金融领域的创新政策时,成熟一项推出一项。
解读者:廖岷 身份:上海银监局局长
正在研究民营银行发展问题
在自贸区内,民营资本将进入银行业,目前是否已发布相关的准入标准?对此,廖岷表示,民营资本首先要满足作为银行股东的一些资质和办法,他表示,现在银监会正在研究民营银行下一步推进和发展的问题,“我们会在整个框架之下来推动民营资本进入自贸试验区,来服务自贸试验区的实体经济。”
对于如何监管自贸区内的金融风险,廖岷指出,将要求金融机构必须满足银监会现有的审慎风险监管要求;对现有的监管指标根据实际适当调整;将建立特色监测的报表体系;要求商业银行针对各类风险建立制度和流程,防范境外风险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