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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着眼利率市场化全局 思考寿险费率政策改革

2013年09月22日 16:15    来源: 新华网     

  利率是厘定金融产品价格的参照基准,是金融市场最重要和最基础的资金价格体现。利率市场化也是一国市场经济和金融业成熟的重要标志。利率本身由多种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价格构成,利率市场化不仅涉及存、贷款利率市场化,同时也涉及与之关联或替代的中间业务金融产品的市场化。利率价格体系中,各个价格要素间的相互关联、互为影响,反映了各金融板块发展、平衡与博弈的复杂关系。

  由于寿险具有较强的资金融通功能和金融属性,寿险费率也是金融市场价格体系的内在组成之一。近期,随着中国人民银行加快了利率市场化的实质性步伐,2013年8月5日,中国保监会正式启动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放开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定价利率,大幅推进寿险费率市场化。

  “两率”市场化改革先后启动,从其各自的演变和进程中,寻找关联性、总结规律性,是研究和进一步实施寿险费率改革的重要视角,并为寿险企业制定、实施未来发展策略提供了思考方向。

  寿险业在利率市场化进程中的得与失

  预定利率是利率市场化的关联载体。寿险产品市场化与其他金融产品市场化的交集即在于预定利率。不同的寿险产品对预定利率的敏感度差异很大,据此可将寿险产品大致分为两类:一类以储蓄和理财功能为主,如普通终身寿险、两全保险、养老年金保险、教育婚嫁保险等,其定价因素主要是预定利率和保险期限,因而对利率的变化较为敏感。另一类以保险保障功能为主,如定期寿险、意外伤害保险、重大疾病、医疗保险等,其定价因素主要是死亡率或疾病发生率,因而对利率的变化并不敏感。

  在当前利率市场化步伐不断加快的背景下,放开普通寿险产品的预定利率,并不属于重大的金融“创新”举措,而属于跟随性的定价政策“改革”。从中短期影响看,此次行业改革将适当提升普通型寿险产品的竞争力,稳定和扩大保险客户资源。从长期影响看,对于金融资源的重大流转和重新配置,不会有十分重大的影响。

  同时,预定利率放开将激励寿险公司加强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向市场提供质优价廉的寿险产品。寿险公司对产品定价时,根据公司对未来资金运用收益率的预测假设的保单年收益率,就是预定利率,即寿险公司许诺未来回报给消费者的投资收益率。寿险产品的预定利率主要参照银行存款利率和预期投资收益率确定。

  而对未来寿险业受利率市场化影响的表现,则不妨回顾过去银保渠道互为镜像的两个生动事例。

  2001年起,中国寿险业相继引入了分红保险、万能保险、投资连接险等新型保险产品,在当时银行存款利率受严格管制的条件下,从银行中间业务切入,在个人金融产品体系中率先实现了市场化,并依托当时资本市场灵活的收益率,分流了大量银行存款资源。银保渠道的业务占比曾在2010年达到45.45%的高峰。

  因率先市场化而在早期实现迅速扩张的中国寿险业,近年也因国内整体、快速推进金融市场化遭受了巨大冲击。

  2010年起,国内商业银行依托自身渠道优势,以发行理财产品为突破,通过表外金融创新对接货币市场、债券市场、信托资管等,绕过人行利率管制,实现了快速发展。至2012年,银行理财产品数量已达28239款,较2011年上涨25.84%,发行规模达到24.71万亿元人民币。与此同时,寿险业受2.5%的产品费率管制所限,资产收益率大幅低于同期的银行理财产品,被后者严重挤占了业务发展空间。正可谓“得也市场化,失也市场化”。

  


(责任编辑: 史博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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