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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地方债务:可卖楼、追责“问题债”官员

2013年09月10日 07:00   来源:每经网-每日经济新闻   胡健

  2013年9月8日,浙江省莫干山。由每日经济新闻报社承办的中青年改革开放论坛(第三次莫干山会议)在这里举行,来自全国各地的经济学家围绕土地财政和地方债等问题畅所欲言。

  当延宕了数十年的土地财政变得不可持续之时,寻找地方财源的一条新路显得尤为迫切,尤其在营改增已经全面铺开的今天。在问道改革之路的同时,地方债一定程度上作为扭曲了的财源,正变得岌岌可危,尚不可知的债务总量,在学者看来高居不下。

  化解已离开可控范围的债务,成为了推进财税改革最重要的动力。

  10月,地方债审计结果即将公布,尽管现在准确数字仍然蒙着神秘面纱,但规模大于2010年10.7万亿元的审计结果已经成为业界共识。

  9月8日,在每日经济新闻报社承办的“地方财政改革破解地方债务”莫干山会议分论坛上,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表示,地方债目前还不会使得中国陷入欧美危机模式。“原因在于中央政府已经十分重视这一问题,而现在的地方债务还是土地资产做担保,还可以支撑”。

  不过,今年已经进入地方政府偿债高峰年,有学者尖锐地指出,如果地方债走到市场违约那一步,必须进行严厉问责,而地方政府还债在技术上并不是问题,政府持有的国有资产可以出售,公路收费的收费权也可以卖给别人,“卖楼还债”也是一种手段。

  需建债务问责制

  审计署2011年审计结果显示,截至2010年底,全国地方政府的相关债务达10.7万亿元。审计署副审计长董大胜今年曾表示,估计目前各级政府总债务规模在15万亿~18万亿元。

  财政部副部长朱光耀称,全国范围的地方政府性债务第二轮全面审计预计于9月完成,将在10月公布审计结果,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可能较2年多前略有上升,但并非如部分经济学家预计的增长一倍。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博士后潘文轩认为,除正常财政收入外,国家财政还有一些准财政的收入,包括国有资产收入等,财政有能力化解危机。

  但由于中国地方债务与土地关联密切,这使得隐患仍然存在,“地方债70%以上担保来自于土地,土地出让金又与房价紧密联系在一起,房价泡沫如果破裂就不是小问题。”南京审计学院经济学院副教授姚震宇说。

  审计署披露的信息显示,去年和今年地方政府债务将进入集中偿还期,约有42%的地方债务于2012年底前到期,53%的地方债务将于2013年底前到期。

  地方债面临的三重压力分别是,拍地收入下降、高速公路债务规模膨胀、二级公路偿债乏力。

  王雍君在论坛中提出了地方政府偿债可行的八种方式,其中项目收益是最理想的方法,而资产变卖和质押偿债也在其列,“比如高速公路收费权可以质押,还可以由上级代为偿还或者采用以新债还旧债等方式”。

  这与国务院参事夏斌在第二届金融街论坛上的观点相似,“10月底的地方债审计结果肯定会有相当部分的债务已成为呆账坏账。对个别大搞楼堂馆所、铺张浪费又欠债累累的地方政府,要让其搬出豪华办公楼,卖楼还债”。


(责任编辑: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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