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当前位置     首页 > 财经滚动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基金获国债期货“入场券” 专户理财不设限

2013年09月05日 06:53   来源:中国经济网   

  以套期保值为主,严格限制投机,实行分类监管,严格限制投资比例

   继券商之后,基金也获得了参与国债期货的入场券。

  近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参与国债期货交易指引》,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指引》共十四条,对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参与程序、信息披露、风险管理、内控制度等提出了具体要求,主要包括六方面的内容:一是在投资策略上以套期保值为主,严格限制投机;二是针对不同类型的基金产品实行分类监管原则;三是按照套期保值、控制风险、循序渐进的思路,严格限制投资比例;四是明确基金管理人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的决策制度;五是引导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以审慎的态度对待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的问题;六是强化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的信息披露工作。

  为引导基金逐步有序参与国债期货,此次发布的《指引》专门规定了基金参与国债期货的程序。在《指引》施行前已获核准或注册的基金参与国债期货,如果基金合同没有写明具体的投资策略、比例和方案,应当召开持有人大会、修改基金合同后方可参与国债期货投资;对于《指引》施行后注册的基金,则要在募集材料中列明国债期货投资的具体方案。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以下简称专户理财)业务可以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参与国债期货。

  考虑到专户理财为非公募产品,其投资人均为具有较强风险识别和风险承受的投资者,因此,专户理财业务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的总体原则应以合同当事人意思自治为主,证监会不再对专户理财业务参与国债期货的投资目的、投资比例、信息披露等内容进行规定。经资产管理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资产管理人可以根据资产委托人的投资需求制定具体的交易目的和投资策略。

  此外,针对国债期货交易,基金管理人应当制定严格的授权管理制度和投资决策流程,确保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及风险控制各环节的独立运作,并明确相关岗位职责;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应当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完善风险管理系统,做好人员、制度、业务流程、技术系统等方面准备工作,切实防范有关风险。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强化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的监管,通过现场检查及非现场检查等多种手段,关注基金管理人是否按照法律法规和《指引》的要求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开展相关业务,以保护好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证监会还将及时总结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的相关经验,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完善相关制度,确保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平稳有序进行。(证券日报 朱宝琛)


(责任编辑:向婷)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商务进行时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上市全观察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