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加多宝在北京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称,日前公司接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8月6日就广药起诉加多宝“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的广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进行“诉中禁令”听证会,广药要求法院不必经过审理先裁定加多宝公司停止使用该广告语。
而此前,广州中院今年1月31日裁定加多宝停止使用“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的广告语进行广告宣传。
加多宝方面称,今年1月份的广州中院下达的“诉中禁令”已经造成公司直接损失达10亿元以上,如果再次被实施“诉中禁令”,则今年的累积直接损失将在20亿元以上。
再遭“诉中禁令”加多宝喊冤
“诉中禁令”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当侵权行为明显成立时,司法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责令侵权人实施某种行为或禁止其实施某种行为的诉讼制度。
而加多宝遭遇“诉中禁令”,这并不是第一次。
去年12月19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挂出公告,称定于当年12月25日公开审理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状告加多宝虚假宣传纠纷一案。“当时只给了我们三天准备材料。”加多宝方面告诉记者。今年1月31日,广州中院裁定加多宝停止使用“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的广告语。
随后,加多宝公司提出复议。2月28日,广州中院公告称,驳回加多宝复议申请,要求其三日内撤回被禁广告。而让加多宝质疑的是:“对于这一起诉,现在都没有开庭审理,但是当时广州中院却给我们下发了‘诉中禁令’。”
而近日,加多宝又收到了广州中院的通知,8月6日举行就广药起诉加多宝“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的广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进行“诉中禁令”听证会。
“去年全国范围内的‘诉中禁令’的案例才有22件。”加多宝方面表示,“我们半年内就要面临两次‘诉中禁令’。”
“上次起诉我们是因为‘更名’,这一次起诉我们是因为‘销量’。”加多宝方面表示。
据了解,加多宝新的广告语“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被指缺乏有效权威的事实依据,“涉嫌欺诈”,构成不正当竞争。
加多宝在现场表示“很冤”。加多宝品牌总监王月贵拿出了中国行业企业信息发布中心以及数据调查机构的证据佐证自己广告的合理性。其中,据加多宝提供的资料,来自尼尔森的报告显示,加多宝罐装凉茶在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期间的市场份额高达81%。
加多宝今年损失或超20亿元
被施以“诉中禁令”,最直接的就是经济上的损失。
据加多宝方面介绍,第一次“诉中禁令”下发时正是凉茶销售的旺季春节期间,“我们撤换了全国范围内数量众多的电视、报纸、杂志、网络、户外广告,这对企业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10亿元左右。此外,加多宝2万名员工,以及原材料种植人员、经销商、采购商和供应商等都间接遭受损害。”
对于第一次“诉中禁令”给公司销售产生的影响程度,王月贵表示:“我们今年春节期间销售增长的比例和去年同比增长的比例差不多,但我们本来预计更多。”而工作人员私下告诉记者,春节期间加多宝的销售额比去年同比增长40%。
而对于二次遭“诉中禁令”,加多宝认为,这是广药“故伎重演”。夏季是凉茶销售的高峰期,而如果再次被施以“诉中禁令”,对加多宝来说将是“致命的”。
此次或将再次面临超过10亿元的直接经济损失,“这包括我们跟其他合作方签订的合同、违规成本等。”
不过,加多宝表示,面对或将遭受的“诉中禁令”,公司表示也会采取措施来积极应对此事。(证券日报 张 敏)